最近将旧家托给房仲卖掉,
2/16双方已签约,买家到3/2对保阶段(3/13结案日),买家跟房仲说他认为我们骗他,房
子有漏水(去年10月请人整理粉刷房子有2处没粉刷到,买家说那里有水痕),他不愿意对
保,他要求顶楼做整层防水10万(我问之前帮忙粉刷的师傅,做防水保固3年只需6万),我
们和他对分5万,他才肯去对保,买家和房仲都有在下小雨时找师傅(2位)去看,并没有漏
水,师傅只有说顶楼防水需要再做否则“未来”可能会漏水,我因为买新房想赶快拿到钱,
所以想折让1万给他,房仲跟我说买家说我们没诚意==……,房仲也一直抱怨那位买家,跟
我说是他的问题(那我干嘛付1万啊!),现在房仲说买家应该会寄存证信函,房仲感觉只
会跟我唉唉唉,没有什么特别保障到我的感觉,我跟房仲说:签约当天都有录音录影,买家
还特别询问当时房屋曾经漏水我们处理后的状况,我也有详细讲清楚,请问这个状况要是对
方寄存证信函,我必须从南投回台东开庭,我的交通费、工作等费用是找房仲索讨吗?
第一次卖房就遇到这事好烦啊……恳求帮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