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制定权利变换公式,按表操课
2. 都更案早鸟奖励,同一案越早同意的给予越多的奖励;最后10%只能按照1.的公式取得
既有权利
3. 过90%门槛强制进入都更,不同意户可以选择进行权利变换或是拿等价现金走人
当然上面有非常多可以讨论深究的空间
但简单讲就是应该把都更变成奖励同意户的赛局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奖励钉子户
框架不变的情况下
给再多容积奖励也是没屁用的
※ 引述《touchBB (CK)》之铭言:
: 一堆钉子户
: 搞半天 建商头痛 住户头痛 市府头痛
: 最简单一招 规定各个县市 每年可都更户数
: 用排队或抽签的方式
: 例如 台北市每年可都更20个建案 等你整个社区或整栋谈好
: 再来递申请书 让住户自己解决内部问题 递了申请书
: 按照日期排队 整合慢的就要等个好几年
: 用限量的方式 是不是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