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都更让你栽进房地合一税 多缴百万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9-12-25 14:35:27
※ 引述《h49072002 (酱汁呢)》之铭言:
: 嘘 IBIZA: 都更后的房地合一税, 其取得成本以换出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 12/23 16:30
: → IBIZA: 计算, 跟建商怎么开没关系啦.. 12/23 16:30
: → h49072002: suwy 房子用新 土地用旧制 懂? 12/23 21:25
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
贰、交易日、取得日及持有期间
个人出售自地自建之房屋或以自有土地与营利事业合建分屋所取得之
房屋,依本法第十四条之四第三项规定计算房屋持有期间,应以该土
地之持有期间为准
: → h49072002: IBIZA 建商怎么开成本给地主 是有差的好吗 12/23 21:25
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
参、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计算及相关调整
个人以自有土地与营利事业合建分屋所取得之房屋、土地,其土地以
取得成本为准;房屋以换出土地之取得成本为准,并依下列情形调整
(认定):
1.换入房屋之价值低于换出土地之价值,所收取价金部分之成本,应
自成本中扣除。
2.换入房屋之价值高于换出土地之价值,另给付价金部分,应计入成
本。
都更基本上就是用一部分的土地跟建商交换他的房屋
除非彼此有额外支付价金, 不然
建商报的成本 = 换出土地的价值
所以
你的取得成本 = 保留土地的取得成本(地) + 换出土地的取得成本(房)
= 改建前原有土地的的取得成本
建商不管成本报多少, 都不影响你的成本
建商报得低, 你拿回的土地面积多, 但取得成本还是一样
反之亦然
举实际的例子来看
假设土地20坪, 取得当时每坪50万, 总价值1000万
都更当时每坪价值200万, 总价值4000万
都更成本报1000万, 所以建商拿走5坪, 你保留15坪
你的取得成本 = 保留15坪的取得成本 + 换出5坪的取得成本
= 15*50万 + 5*50万
= 1000万
如果建商报1200万, 那就是他拿走6坪, 你保留14坪
成本仍然是 = 14*50万 + 6*50万
= 1000万
除非有另外支付价金
不然建商不管成本报多少, 影响的是你跟建商分土地的坪数比例
计税的取得成本是不会变的
: → h49072002: 不然房地合一税里面的合建分屋优惠2年内卖出20%这个是 12/23 21:26
: → h49072002: 写假的吗 12/23 21:26
: → h49072002: 真的都一堆没有实务卖过地主的房子 也没帮忙申报过 就 12/23 21:27
: → h49072002: 在那边嘴砲 12/23 21:27
从你的表现我不觉得你有实务经验
: → h49072002: 加油一点 12/23 21:27
作者: h49072002 (酱汁呢)   2019-12-25 14:57:00
实务操作经验过,拿得出报税资料,再来举你下面写的案例,我帮地主卖5间,1间都没课税到全部都认列为亏损土地用旧制 只需要缴土增税 房子用新制 需要课征房地合一税 建商开发票的成本就是眼睁睁会影响到他们的课税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9-12-25 15:04:00
好啊 你把报税资料拿出来 看看怎么报的吧我想跟你说的一定不一样 有其他的操作吧 因为你讲的是违反法规了 也许他们是用买卖操作 而不是一般都更也许你有参与仲介, 我相信那不是你报的税, 不然你不会法规都搞错
作者: OldGBy (老居掰)   2019-12-25 16:34:00
其实建商开的发票会影响房屋成本的前提是-那旧制土地分回新制房屋,因为旧制土地成本可能不可考据了以土地原始取得成本当作换屋后新制的房屋成本是建立在土地也是新制的情况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9-12-25 18:48:00
实际成交价不可考据,依申报要点,以取得时的公告现值按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后作为成本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