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ooiekme (心灵频率的稳定)》之铭言:
: 故事是这样的
: 妈妈去年107年在南部贷款买了一间1千万的房子,
: 而妈妈在今年9月往生了,
: 然后我继承了这间房子....(我住在中部)
: 而我想卖掉继承的这间房子
: 来做其他用途
: 原本是打算不赚钱,还是卖1000万就好了
: 但是代书跟我说,
: 现在这房子的公告现值是250万
: 所以依照房地合一税是
: 市值1000万-公告现值250万=750万
: 而持有刚满一年是35%
: 意味着我还要缴262万的税金...
: “房贷还有约750万”
: 所以拿到250万要先拿去缴税金
: 再从口袋拿出12万缴税
: 政府不就是要我卖约1405万(税金404万)
: 我才能没赚钱的离场囉......
: 而代书就建议我房子拿来出租...
: 短期间就不要想要卖了吧!
: 昏倒呀......
问题症结点在继承,不是出在税制
继承的时候税制就已经是这样子了
如果房子没有要留,可以选择抛弃继承
如果评估过后觉得抛弃很可惜,可以变价分割
(就是继承法拍之后扣除负债跟税后的所得现金)
长辈的离去,很多人会想快点处理完事情以缩短悲伤的时间
但办继承真的不能草草带过,帮忙处理继承也是一门专业
这个案例是继承的时候可能因为代书两光或原po一家没想好,
直接就把不动产继承下来了,想要处分的时候再来质疑税制,
底下推文一堆跟着帮腔,我是觉得很莫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