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社会住宅申请资格问题

楼主: findu2013 (findyou)   2019-11-18 21:45:34
各位大大好,
因本人无法在八卦版发文,所以在此打扰大大。
想请教各位大大一个社会住宅资格问题。
我看国宅申请条件是:
"符合收入较低家庭标准(108年之标准为98万元以下)或平均家庭年收入每人每月未达本市
最近1年平均消费支出之80%者。"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htm&s_uid=003002"
国宅标准98万以下,照理说较严格,但上面写的是"或"。
另外以最新的东明社会住宅资格来看,
"依申请时财税单位提供之家庭成员最近一年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 在50%分位点
以下(108年即153万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之3.5倍(108
年每月5万8,030元)。"
看起来理应较宽松的153万,却用了"且",反而更严格? 是否有些矛盾?
举例来说,
如果一户双薪家庭年赚160万(一人平均年薪80万,换算月薪约6万6),
但,养有三个小孩及无财产的年迈双亲,
等于一家有7口。
若以160万年薪平均分摊7口,约当一人平均年赚23万,换算月薪仅19K,
这样的养家活口压力可说是相当大。
但因为一户年薪160万,超过153万,加上"且"的条件,等于说资格不符。
不过实际上是非常需要社会住宅协助的。
但若是"或"的条件,就符合资格,也就可以合理的受到社会住宅的帮助。
究竟社会住宅的资格条件,"且"是否是当初在设定门槛的人弄错或误植了呢?
因怎么看都是"或"比较合理。
请教各位大大,我是不是突破盲肠了呢?
智商150的柯市长是不是没想到,
却让智商只有99的我想到了呢?
(开开玩笑,实际上我是听太多周边家庭人口数较多的朋友血泪史所得知的)
如果"且"不合理,"或"才合理,
宝杰你怎么看?
作者: TllDA (踢打)   2019-11-18 21:56:00
买点在哪?
作者: samm3320 (sam)   2019-11-18 22:23:00
照你这种算法这个七口家年收480万都可以买那有个年收1000万的娶大房二房三房生生十来个也可以买这样不是更不合理吗
作者: shikao (shikao)   2019-11-18 23:09:00
所以国宅又叫乐透宅啊 社宅你没资格也代表算半个胜利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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