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
合约要注记很多东西都可以.
但问题是,你是怎样谈的问题.
不过.
你一开始就开这种条件,99.999%的卖家都不会卖你.
因为感觉你很龟毛,感觉就是卖你之后会被鸡鸡歪歪.
甚至仲介那边就先吓到,仲介那边就先把你处理调,跟你说屋主不愿意卖.
你要知道,今天你在买中古屋,你面对的不是企业不是财团不是量化销售的产品.
你今天是点对点交易.
卖家跟你一样都是"宇宙无敌伟大的业主".
卖家跟你一样骄傲,自大,狂妄...
所以卖家会认为你买他的房子你反而应该把它当老板...
你一个员工跟老板要求东要求西?...卖家最好会顺从.
然后最难做的就是夹在中间的仲介.
一边是"宇宙无敌伟大的业主".另一边是"宇宙无敌伟大的顾客"
那最简单的就是,把看起来难搞的那边处理掉...目前看来提出要求的人比较难搞.
所以仲介宁愿放弃你这个买家...不做你生意她又不会饿死.
更不用说既然你这么龟毛的人可以出这个价格,那代表有更多小白兔也出的到.
所以这间房子直接等下一组买家就好了...
因此...放弃会是最直接的选项..而不是成交.
你永远都要知道,你只是仲介的一笔交易,也只是卖家的一个看屋的买家.
它们不做你的生意,基本上影响并不大.
尤其是这间你都出的到那个价格,为啥其他人出不到??..
所以不是不能谈.
例如买透天谈屋主要把铁皮屋盖好.
例如买大楼谈屋主要把厨具更新.
这些都是常见可以谈的.
但通常都是在杀价的时候,讨价还价的筹码.
并且都是争议性比较不大的事项.
但是今天中古屋要谈什么漏水就要赔多少钱.
这种人家就会很害怕,你要是自己制造漏水,例如去敲墙壁造成裂缝,那他怎么办?
(做生意都会从最坏的打算开始回头思考)
或是你要装潢成你要的样子..
上面才在谈设计师,你要知道设计师最大的困扰就是.
他最后做出来的很可能跟业主想要的有出入.
所以常常跟客户吵架干嘛的,客户常常压尾款不给他,因为他觉得设计师做出来的东西不好.
那连设计师都有这种困扰.
你叫卖家去装潢成你要的样子?...他最好跟你赌这个.
到时候你说装潢不是你要的,你要解约,那他不就白花了一堆钱?
并且装潢好,下一手买家也不一定会喜欢,那他怎么办??
因此,除非你没有但书条款,单纯就是屋主先做一些制式化的装潢.
例如帮你更新厕所干嘛的,然后工班和价格都已经订好找好,之后把价格做在房价里.
也没有解约条款,反正就是签订你一定买,无论做出来的东西长哪样.
这样屋主才会答应..
你们今天要签的可是一个几百万的约,你这些条件可是牵扯到几十万甚至百万的金额争议.
你可以提要求,但是你站在屋主的角度想,那他答应妳他可以得到什么好处?
房子卖掉这个好处吗?
这个好处太薄弱了..你自己看看,这两个月交易量多少...人家干嘛一定要卖你.
更不用说你买的东西是市场最夯的"公寓"...XD
公寓这种东西无敌好卖...比透天比大楼好卖.
卖家最好怕找不到买家.
所以你想要换取条件,你给买家的利益太低..谈判很难成功.
最后.
你斡旋同意被转订金后.
你才提出要求.
你要知道你转订金的同时,代表你同意以"不动产现况说明书"的条件下订金..
所以你额外的诉求,都是在这个基础以后增加的.
屋主全都不同意,你还是必须接受你对"不动产现况说明书"下订金这件事的事实.
所以最后买卖不成,你的斡旋金还是要被屋主吃掉.
so...你要在下定之后题要求??
可以啊,你在签约的时候从新跟屋主谈.
看你拿什么利益和筹码让屋主同意你的要求.
你愿意加300万给屋主??..你可以试看看他应该有机会会同意.
但是屋主有不同意你任何提出要求的底牌...
so...不要耍什幺小聪明,以为可以凹这种什么灰色时间来凹利益.
台湾金融贸易那么严谨,这种小聪明在100年前,对民国初年,就已经被杜绝了.
更何况今天都民国108年了,台湾都是已开发国家了...
怎么可能让交易制度上面存在这种漏洞..
一般来讲,你要装潢灌在买卖价里.
(当然会含上卖家多的税金,不过他如果是旧制,那应该很少)
你大概就,包商先找好估价好.
之后第一笔款的签约金就是工程款.
然后准许签约金被动用.
一签约,你第一笔款就直接让包商拿走,包商签收据.
(如果你们彼此不信任,你可以带包商到签约室)
这是比较常见的把装修费灌在卖价里的做法.
然后也不用签什么但书干嘛的...签那个都会有严重的恶性操作空间.
至于漏水赔偿那个就不用了,尤其你装潢下去,瑕疵担保也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