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专任约审阅期请教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19-10-23 00:34:59
卖屋委托随时都可以解除,不管是一般约还是专任约。
但是话说回来
你以为,你害怕的是契变书上的陷阱
实际上,是那个契变上的数字你根本不想卖
若价格超棒,斡旋管他怎么收,收多少
收就对了,不是吗?XD
明早、马上
跟仲介要求停止带看收斡,说你要收回契变书
告诉他你唯一的书面价格就是开价
你保留底价改变的权利
但你仍可口头给仲介一个你认为舒服的底价
另外
不签契变的结果你也要了解一下
那就是“有可能”仲介就比较没那么认真卖你这间
因为对他来说没有底价保障
要是达到你口头底价,你临时又想涨价,不就白做工了
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
一般来说
我会考虑房子在市场上接受度高低
来决定是否签契变
如果是首购主流,很多人有兴趣,那我不签,大牌一点没差
如果是大坪数等等非首购会买的东西,我会签,但仍会签一个我舒服的价
以上给你参考
※ 引述《b95202075 (jun)》之铭言:
: 日前第一次前往房屋仲介处资询卖屋事宜
: 当日就与房仲签了专任约(脑波弱)
: 商定委托价格时,对方以当地行情为由
: 将我给的底价又下杀了一些数字
: 写在一张契约变更附表上,当底价夹在专任契约里
: 说是合约例行的一部份,还是会依我的底价往上谈。
: 然后在专任契约里,写上我的底价*1.1的数字做为主推价格说是让有意购买的人可以协商的空间。
: 经过我再三确认,对方一再表示这方面不会随便作主,有斡旋金才会达到交易意愿
: 而斡旋金也会与我确认才收。
: 请我安心签约说有三日审阅期
: 若事后有疑虑,审阅期内可以直接电话或line通知不同意就可以解除了
: 也在合约上的审阅日期上写了“叁”日
: 回家后觉得那份契约变更附表不太对
: 仔细研究又发现契约书后面写了
: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得全权代理收受并保管定金。
: (我的错QAQ,没仔细看就签字)
: 虽然对方一直再三保证都会问我的意愿
: 但是条文这让我很害怕
: 所以现在想先解除这份专任约
: 三日审阅期还没到
: 但是上网查了才发现,审阅期好像是在签名前用的,而不是像房仲所说签约后思考的日期
: 契约只注明
: *依据内政部公告:本契约审阅期间为三日以上,违反前开规定者,该条款不构成契约内容,但委托人得以主张该条款仍购成契约内容。
: 口本契约于108年10月21日经委托人携回审阅“叁”日
: 没有审阅签约前的字样
: 请教各位大大们
: 这样我还可以主张审阅期内解除专任合约吗?
: QAQ
: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9-10-23 00:47:00
那张契变其实没啥效力 委托就签就仲介方便行事罢了主要是绑住屋主 但如果收斡后要签 那就是谈价绑两边如同N大说的怕屋主反悔 但收斡后签也能拉住买方另外专任随时可解除喔~有经验的仲介知道该怎么做毕竟大家也不想做白工 照规矩来没事 突破点就一点屋主想卖多少是屋主的权益 合约期突然想卖高 没有错阿
作者: b95202075 (jun)   2019-10-23 13:01:00
感谢两位大大的来信解答因为人不住在当地,无法前往门市解约目前先与对方致电解除专任约的部份了稍晚也会寄一封解除专约的存证信涵以示正式对方表示同意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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