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约仲介去看,仲介说买地送屋,屋已经超过登记的时间,所以只能登记土地,建筑
物不能登记,所以银行贷款只会给很低的成数!要不然就是敲掉重盖,建筑物登记就归零
,考虑后决定放弃,谢谢大家分析
※ 引述《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之铭言:
: 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下称“保存登记”),合法建物一般
: 佐证资料:
: 建筑管理前(施行日期的话,每个县市不一样):税籍证明书。
: 建筑管理后:使用执照(影本)+竣工图(没图较麻烦一点)。
: 真要买的话,我会建议请所有权人先办妥完保存登记再来签约,
: 比较保险一点。
: 最后解释两个观念:
: 一、保存登记未非强制登记,未保存登记建物不一定是违章建筑
: 。
: 二、原始出资兴建建筑物之人,依民法第759条,非因法律行为
: 于登记前已取得所有权,但非经登记不得处分该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