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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台北市政府表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居住
正义是指市民在台北市居住安全、舒适、有尊严,享有基本生活需求,以实践宪法第10条
保障人民有居住的自由。为落实居住正义,北市府在租税政策方面,创全国之先,对家户
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给予轻税,以保障人民基本居住权益。
台北市政府财政局说明,为了逐步实现居住正义的理念,北市订有短、中、长期税制改革
目标,考量现行房屋税征收,中央规定3屋以内的自住房屋适用相同税率1.2%,北市府认
为单一自住者,其税负宜低,所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位于台北市且是全国单一自住房
屋,透过调降税基使房屋税实质税率从1.2%降至1.0%,短期更研议加码将房屋实质税率
调降至0.6%,让北市全国单一自住的屋主再享有更低的房屋税。另外,针对社会住宅包
租代管及公益出租房屋,因其协助政府解决市民及弱势族群居住需求,市府基于公益性出
租轻税的政策,研议比照单一自住房屋折减其房屋税基50%。以上2项房屋税政策预计于
2019年11月召开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议时提案讨论,如获该会议通过,最快2020年7月就可
实施,民众于2021年5月缴纳房屋税时,税额将可再减少,预计嘉惠23万余户。
在中期规划部分,针对持有多屋者,北市目前已依房屋税条例规定对持有4户以上或非自
住房屋者在最高税率限额下采差别税率,适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未来除继续保障全国单
一自住房屋给予最低税率0.6%外,并建议中央将现行规定自然人持有3屋以内自住房屋税
率1.2%,修正为自然人持有第2户以上及法人持有住家用房屋,授权地方政府在现行最高
税率3.6%以下,依持有房屋户数采累进差别税率,以实现居住正义。
改善居住正义的问题,不只是提供社宅,还必须税制改革。由于重新规定地价期程已由每
3年1次调整为每2年1次,所以北市府已建议中央修法,将房屋标准价格重行评定期程也改
为每2年1次,长期应采取房地合一课征不动产持有税,以市价一定比例课征,无须拆分房
地价格,民众也易于计算,提升行政效率、降低稽征成本,使税制合理。
该局进一步说明,北市府努力建立良好的居住环境,为使屋主活化及利用现有闲置房屋,
并使住宅资源能循环利用,照顾更多的民众,未来将持续推动税制改革,逐步实现居住正
义。
心得:
最近配合房客申请租屋补贴,申请通过后,
如出租人为房屋所有人,就具备公益出租人身分,可以享有自用住宅税率,
每月租金所得可以减免1万元,不无小补啦。
租客拿补贴再贴一点给房东,房东贡献国库,算房东、房客、国库三赢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