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第一次投诉预售屋交屋款未达5%就成功

楼主: jmes (人在屋簷下)   2019-08-30 00:52:47
请问以下情形应该要申诉吧?
预售屋契约事先已写好内容如下:买方得于自备款部分保留房地总价5%作为交屋保留款,
但本件经买卖双方特别磋商交屋保留款订为新台币3万元整(签名盖章)
签约时其实有质疑,但代销说请相信建商的风评,本人就傻傻的签了
订金:刷卡20w,汇入XX接待中心,不是入履保专户
签约金:土地款及房屋款直接汇入土地持有者及建商,仅工程款汇入契约所载的履保专户(
仅总金额一半不到,也就是说万一有问题,另一半的钱就......),代销说是省履保费用
,当下不理智也信了= ="
以上订金及签约金都未拿到发票或收据,代销说年底使照通过,汇款再一并开发票~"~
这间建商风评其实还不错,也算喜欢房子的格局,但感觉以上情形都不ok,是应该要申诉
吧?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01:24:00
就交屋款未达5%可以申诉,其他交易流程应该不会理你...。另外,出事的时候,建商只管白纸黑字,风评只是浮云。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2:20:00
实务上,房子如果真的盖到东倒西歪,客户验屋完毕后,大金额房屋贷款根本不会同意拨款,基本上最后交屋前都是剩下油漆之类的小问题。消保官都是站在消费者,建商也都是听长官的指导办事情,多一事情不如少一事情。所以申诉几乎都会有用。实务上,客户都会被分成ABC级,A级就提早交屋验屋,C级就通通排到最后。在者保固期超过一点点时间,A级客户可能免费,C级可能就要收钱...见仁见智囉,自己权利自己争取。
楼主: jmes (人在屋簷下)   2019-08-30 12:39:00
那我应该是被归类到c级>< 签约时太冲动,都没hold住法规底线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12:47:00
实务上,前面顾好没问题,后面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前面就乱七八糟,你说后面补救会多好 ... ?随便说说的听听就好,白纸黑字最实在,事实上出事,建商也只会跟你白纸黑字,人家开店可不是作善堂的。为了那一点点也许、可能、几乎不会施舍给你雨点小惠,就放弃法律保障,这就是建商代销洗脑完之后的产物。也是为啥建商代销们公然违法却无人知,自身权益被掩盖还担心自己违法的消费者。事实上你拿着尚方宝剑人家洗脑你是鱼肠小刀啊!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3:17:00
争取权益很好阿。但是我还是认为私法自治,跟客户充分说明解说,双方合意就可以,当然事后不合意就去告官也行,消保官一定站在消费者立场,我想表达只是实际面,如果盖到整间房子不堪居住,或是品质烂到透彻,直接80%的贷款不要拨款就好,一直纠结5%....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13:33:00
就法定最低下限5%,还要违法下拉,主管机关都能处以50罚单连续开罚了,扯东扯西是什么心态我也不知道。预售屋消费者签约后唯一覆蓋的有效手牌,就因为被洗脑那是张废卡,用两张小精灵跟你换,还不能大肆嚷嚷,还要说两只小精灵是有利 ...。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3:40:00
违反不得记载事项才是违法啦,应记载事项,只要双方充分沟通了解都可以修改成双方合意有利的条件,当然事后不合意才构成违法啦,不然内政部版本直接在不得记载事项增加第八条"交屋款不得低于5%"。否则属于双方合意私法自治精神。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14:15:00
照这个说法应 记载事项 不需要存在,正面表列与负面表列皆属相同法律位阶,就是业者们想硬钻洞,所以内政部才会有释法公文出来。http://i.imgur.com/E47MblM.jpg当然你还是可以嘴硬没有判决书,但有壮士断腕决心申诉至第二阶段的消费者,若不是业者认败,绝对会上诉到法院,相信业者应该是有共识不让这些消费意识上台面。毕竟法院认证不是闹著玩的。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4:24:00
上面明明就有写不得利用消费者不知。那如果经过充分沟通说明,消费明明白白知道呢?https://i.imgur.com/22S2s7Q.jpg要求像不得记载第七项,今年11月开始适用,阳台以外的附属建物,不得"约定"计价。建议可以增加不得记载事项第八调,[不得因各种理由约定降低交屋款],这样才是真正违反法律规定。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14:31:00
就算知道还是可以咬啦,就说是帝王条款了,还不懂吗?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4:34:00
所以我说只要去消保官咬,消保官都会站在消费者这,因为举证责任在建商阿,建商要花时间跟你证明你充分了解知悉,不如直接跟你改合约。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14:35:00
另外本次网友回来分享的宝佳和发建设“首湛”与华威广告代销的5w交屋款事件,如建商与代销不愿认败集体磋商修正,该位网友有考虑打集体诉讼,你想要的判决书就有了!嘻。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4:36:00
所以我一直说私法自治和公平原则,只要能举证消费者充分知悉明白一切法律权利,撮合出双方有利合意条件,建商在法律上都站的住脚,去法院并不一定败诉,如果磋商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之规定。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14:39:00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下限值是不能磋商的,内政部已明确确告知不能措施。下限值不能磋商往下修。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的所有内容即使不写明在建商的契约中,依然实际存在且有效。建商契约中每个条款所给予的数值相比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相同条款只能取其优者,这样了解吗?!再说明白点好了,建商契约中与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相同条款者皆取以数值优者。契约中无写明与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相同条款者,该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条款直接视同有效并存在。以上为正面表列,数值只能往下限值之上做调整。负面列表无数值直接否定该契约行为。还有这已非私法自制范围,因为已经违法,不修正得由主管机关连续开罚至修正为止。我想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建商宁愿在第二阶段赔房地总价15%也不愿上法院,1.必输 2.所有契约需收回全部修正 3.中第一枪进教案 4.后续放大检视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19:32:00
https://i.imgur.com/iF1bXGU.jpg我是不知道2015年台中市政府发函给他辖区内的建设公司是否有扩及到外县市啦...https://i.imgur.com/JpPjK9u.jpg看看内政部的版本...我还是认为重点在于消费者是否充分了解磋商内容和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合意磋商之后,就会变成消费者觉得这样条件很好,就适法。但是事后觉得不对劲,去消保官告官,就变成不适法。https://i.imgur.com/o4JB9qN.jpg2019.03.26台中市政府发布的,这是自我矛盾?更正20190326是最后异动时间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0:24:00
消费者出来申诉就是不合意啊!哪有什么打脸,呵呵。真希望建商硬一点,上个法院,被打第一枪名留劣史、留个判例,也不错,促进消费者权益嘛!而且建商根本拿不出证据,问为啥没有5%,只会回不可能为你一人而改。 这应该是自杀攻击吧!有说明,其实你可以坚持要5%,但你要自愿放弃吗? ... 这有可能吗?笑死人。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0:39:00
台中市政府2019就推翻2015说法,不是大脸是什么,消保官就是站在消费者立场搓汤圆,常常第一句话就是公司那么大间,别跟消费者计较。通常建设公司代表看在长官面子上都会让步。你申诉成功,不代表上法院一定会成功。解说要让消费者充分了解明白定性契约内容,在双方合意下,还是可以进行修改...是有什么很可笑的?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0:41:00
房版的各位,有人买预售屋,交屋款未达房地总价5%,经询问代销或建商,对方会跟你说:应记载事项是5%,但你也可以自愿放弃到0喔,而且交屋尾款的意义是与建商在最后验屋阶段取得良好的建物修缮与保证唷,但你可以选择放弃喔!最好是会这样 ...这样还不够好笑 ...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0:43:00
https://i.imgur.com/xEiyH3d.jpg简单说应记载事项是可以双方合意修改,不得记载事项或是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都不可以修改。重点是消费者要充分了解讯息为前提当然这举证责任就在卖方。
作者: kumaminoru (minolu)   2019-08-30 20:58:00
我想大部分的购买户,代销并不会解释合意磋商条件要优于定型化契约才是有效的吧。代销都会说公司是这样规定的,而让住户签下比定型化契约更不好的磋商条款?难道这种还要说是两方在平等基础上吗?如果不是A大Po文我想很多预售屋购买户根本不知道,定型化契约是保障消费者的最低限度吧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1:13:00
交屋款5%就是保障消费者阿,怕建设公司乱搞,可以谈条件延长保固换减少交屋款也是方式。双方合意就好。只要没有违反不得记载事项和法律规定禁止的事项。
楼主: jmes (人在屋簷下)   2019-08-30 21:28:00
签约当天代销合约都写好金额了,公司规定根本没得谈,若硬要照定型化契约5%,可能就不爽卖了,花大钱的消费者居然还很弱势= ="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1:40:00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只能往优者磋商,其他劣化磋商皆为无效且违法。往劣化的磋商是建商在挖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漏洞,并使之常态化,而几乎无预售屋交易经验的消费者,在绝对劣势之下被提高风险丧失权益,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最低标准。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1:47:00
要磋商当下,你可以说我事先不知道这合约内容,不然你再减一些价给我,我就同意磋商条款。小姐可能就会问主管,如果主管有权限,可能会牺牲自己奖金?同意减价的要求。https://i.imgur.com/oqkHMBX.jpg2019台中市政府法务局就有网站公告,确实在消费者充分明白知悉,却是可以更改定型化契约的交屋款,不知道为何还有人一直在纠结什么。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2:04:00
桃园市2018年预售屋建案联合稽查结果“市府主动出击,把关房地交易安全!”https://reurl.cc/zyg9GVhttp://i.imgur.com/d0zZUKW.jpg这样懂了吗? 违法的磋商,无效!
作者: kumaminoru (minolu)   2019-08-30 22:07:00
我想b大想表达的是消费者充分明白时,合意磋商条约是可以成立的,但大部分的购屋户并不是了解条款时,就签定比交屋款5%更低的金额吧,这是可以去申诉的吧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2:10:00
确定违法 可惩处http://i.imgur.com/WVc3M3n.jpg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2:18:00
要个别磋商之前,首先你合约书要符合内政部版本交屋款有5趴的字样,才能进行磋商。如果没有符合内政部规定版本明确规定5趴的字样,直接填写经磋商后保留5万交屋款是不可以的。1.符合内政部版本,交屋款5趴的字样。2.消费者被充分告知权利义务,明白知悉愿意磋商改成5万3.磋商内容用手写,并签名盖章。综合以上我认为这样还是有效力的。https://i.imgur.com/cQMnOHx.jpg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2:24:00
如果你纠结于只要合意,交屋款是可以改差的。我跟你说这是一句废话。1.若有充分资讯不可能合意2.若有充分资讯且合意不可能出来申诉3.只要出来申诉皆为不合意4.没出来申诉的只是因资讯不对等或以为自己会违法违约你画的圈也是一堆废话,因为没有建商会这样做。所以只要出来申诉交屋款未达5% 绝对是帝王条款,因为根本就不合意。而建商挖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漏洞,只能在台面下进行,因为消费者无知,只要上法院必败。这才是建商与代销不敢说出来的事实。不敢上法院的原因。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2:47:00
充分资讯为什么不可能合意,我觉得我自己是有钱人,买房子还要付尾款太丢脸。我一次付清不行吗?既然搞到要告官,当然是事后想想不对劲,消保官站在保护消费者立场当然帮忙消费者讲话。至于建商不想麻烦和尊重长官立场下,当然会退让。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3:01:00
建商是商人,长官什么的都比不上金钱,你硬要扯什么长官,我在消保协调会看过的都不是什么尊重耶,更多的是叫嚣。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19-08-30 23:02:00
反正只要双方合意,充分知悉,修改契约书应记载事项,并不会违法。可能我看到的调解会都很和善...长官都会说,公司这么大,干嘛计较这么多,然后另外叫消费者条件降低一点,反正就是在搓汤圆...
作者: aesdu (123)   2019-08-30 23:04:00
只要申诉违反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属实,皆为违法与无效。我看到的是叫嚣,宁可赔15%违约金解约,并签保密条款。消保官会后也说他看满多的了 ...
楼主: jmes (人在屋簷下)   2019-08-31 00:04:00
调解会大多是叫嚣啦,可以去公所晃一圈就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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