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快到了,在社区的游泳池玩水游泳 是一件乐事。 但是社区游泳池真的就是游泳池吗
?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 售屋广告上面写的是游泳池,还说有SPA功能 ,这些年来,每年夏天开
放 ,住户也都玩得很高兴。 大家也都觉得社区有个游泳池,夏天可以玩水真的
很好。
最近管委会在讨论游泳池开放的时候 ,发现其实 在原竣工图上 的使用名称是景观水池
,并不如当初所说的 游泳池。
询问政府相关单位也说景观水池是观赏使用,不能游泳…。
管委会的多数委员认为既然是违法使用就暂停开放, 以免触及法律刑责以及罚款, 等依
照合法程序变更使用为游泳池后 再行开放。
但是也有委员持其他想法。
请问
1.这种 号称是游泳池或儿童戏水池,但实际上的使用项目却是景观水池或是消防蓄水池
等等的事情,在其他社区有发生过吗?
2.建商或是当初的代销公司是否有责任 ?
3. 申请变更使用项目 通过的机率大吗?
4. 如果在水池旁边放牌子,提醒这是景观水池 ,下去游泳发生事情要自行负责 ,这样
行得通吗?
5. 如S大和N大所建议的请救生员, 万一 有人游泳时发生了伤害意外, 有请救生员 管
委会就可以免于刑责吗?
谢谢大家
补充说明
1.之前有委员提案要请救生员,但被否决。后来改用观护员的方式取代。
就是请一个工读生坐在游泳池旁边。
2.游泳池深度110公分,然后不是标准游泳池的大小。
3.谢谢大家的热心回复
我是赞成依法行事,既然知道景观水池不能游泳(与使用项目 执照不符),就是依照相
关法规处理。不能知法犯法。
4.crazyM大,请记得先跟拿竣工图来看,到底登记的是什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