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像是张淑晶之类恶房东事件再发生,行政院消保处表示,已新订“住宅转租定型化
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包租业不得收取超过台电夏季电费最高每度金额(去
年度夏季电费最高每度6.41元),避免收取过高电费牟利;另包租业如出现停业等情况,
承租民众可以请求相关公会协调续租,另包租业者也需事先告知是否为凶宅、海砂屋,消
保处表示,如果租约违反定期化契约规定,得依《消保法》处最高30万元罚锾,预计今年
6月上路实施。
知名恶房东张淑晶除出租自有房屋,也藉低价租赁公寓等再转租,但却出现超收高额电费
、动辄威胁对房客提告等,去年因坑骗78人被新北地院依诬告、诈欺等罪重判8年2月徒刑
,而包含内政部也亡羊补牢,除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去年6月就上路,规范包租
、代管业者的定型化契约明年也将上路。
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新的定型化契约主要是规范住宅专业代管、包租业者和租客
、房主之间权利义务,除了避免恶质二房东,也鼓励房东如果没有空管理时,可放心交由
专业代管、包租业者协助租屋,释出空屋供民众租用。
即将上路“住宅转租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明定租赁期间不得少于30日
,也不得超过包租契约得租赁期间;为防止包租业超收及拒不返还押金争议,明定押金数
额最高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押金应在租期届满或租赁契约终止、交还房屋时返还。
另包租业和承租人得以相互约定水、电、瓦斯等费用要由何人负担,且明订如约定电费由
承租人负担时,计算基础不得超过台电夏季用电量最高级距每度金额,避免超收电费牟利
房租及附属设备损坏时,原则上由包租业负责修缮,不过损坏可归因承租人造成时,包租
业即不负修缮义务。而修缮期间,造成房屋无法居住使用时,承租人得请求扣除该期间租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