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之铭言:
: 继承也是有房地合一税的
: 以前继承房地产 很多人用不到会卖掉
: 现在是一卖马上课你45趴高税率
: 继承来的核定价值很低
: 但是卖价很高
: 等于说卖房者的税会喷上天
: 所以继承的房地产无论如何都不能卖
: 这也导致了房地产市场根本不流动的惨况
: 政府要好好想想了 这个税应该检讨一下了
关于继承取得房地合一税课征原则
可以上财政部赋税署房地合一税专区
查询104年8月19日台财税字第10404620870号函(税法常常会有新的解释性行政规则出来)
内容太多,一般人可能比较容易搞错的点如下:
1.持有期间:被继承人与继承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
因为继承人可能有继承的房子无法使用或是有分割遗产的需求导致必须短期出售,
若一样适用高额税率不太合理。
故要用到45%税率其实不太容易。
2.只要被继承人是在105年以前取得房地,继承人于105后继承得自由选择用
新制或旧制报税。
主要是为了维持法的安定性怕错杀当初没有预料到会有房地合一税在105年就已经买
房子的人,但因为新制房地合一税有自用持有六年的400万免税额,所以如果用旧制
报税可能反而比新制还高,所以政府给纳税义务人自由选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