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关于事故屋

楼主: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12-09 13:54:37
午安打给贺
因为最近和买方碰到相关讨论
现况社区等钥匙看屋ing
先不介绍房子
来问问大家的观念
买卖合约中,一般来说会有一行
“本标的持有期间无发生非自然身故”
只要屋主确认没有并且签名担保
仲仲一般能做到的
也不过尽可能打听调查确认这样
但近期帮朋友筛选物件时
对方要求的是合约明文加注
“同大楼or社区未发生非自然身故”
小妹只能表示没有仲仲能够去担保
对方却表示曾看过有合约上头有备注,
并且认为这是仲仲负责的表现......
姆...
小妹反而觉得
没搞清楚状况的仲仲才会让这条特约出现
不是说仲仲没去调查
而是常常买卖标的之外的,时间越久求证越困难。
除非从打地基开始天天守在社区
否则有时一些事故咻一下就收拾完了
事后去问也没人敢背书说发生了什么
即使偶尔听到部份情况
详细在哪个栋别?哪一楼层?
对方未必愿意详细说明或者也不清楚...
这条特约到底能保证到什么程度?
各位大大认为呢?
作者: kid1a2b3c4d (陈可勋)   2018-12-09 14:03:00
这要求不合理 直接拒绝
楼主: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12-09 15:05:00
解释完对方还是认为这是买方权益,也只能请对方找愿意加但书的仲仲和屋主惹...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没有尽头)   2018-12-09 15:22:00
想到之前板上有人是连社区有非自然身故都不能接受的妳朋友大概跟他们一样的心态吧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8-12-09 15:49:00
盖的时候工安往生算吗?如果查证不到的算吗老实说啦 加这条但书 很多都是赌的心态啦屋主就赌买方查不到 反正房子快点卖掉就好了
作者: magickevin (快乐是种天赋)   2018-12-09 17:11:00
有些人会被骗是活该,因为他的要求只有谎言能达成,一定还是有人敢加啊
作者: wolfcry (.....)   2018-12-09 17:13:00
不合理的要求就容易被骗被乎龙 何必呢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8-12-10 01:39:00
换个客人比较快
作者: leochang (leo)   2018-12-10 11:38:00
同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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