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旧大楼的顶楼露台

楼主: HSTim (科科)   2018-08-30 14:36:57
※ 引述《Elan0214 (一兰拉面)》之铭言:
: 大家好 打给后 踏嘎厚
: 小弟最近去看了一间20年旧大楼的顶楼物件
: 顶楼还有一个露台(只能从物件进出 其他住户没办法上来)
: 因为我是参考这两年相同大楼 相同物件 不同楼层的价钱
: 每坪比低五个楼层的物件单价再加个1万去跟他出价
: 屋主强调这露台当初他花了1/3价格买的 所以他的房价要提高
: 而且他有部分加盖 所以实际使用面积有增加
: 但是他在露台的部分 并没有办法提供当初建商卖出露台使用权的证明
: 也提不出约定专用的证明 只是用口头的说法说 都20年了大家都老邻居 有一种默契
: 就是这个露台是屋主专用的 其他住户也没办法上来
: 但是我的问题是这大楼已经20年了 住户大都是军公教人员(不太会去找麻烦)
: 但是万一其他住户卖掉房子 有新住户要找麻烦 要求我不能单独使用露台 而要开放
: 给大家 或者要求屋主加盖的雨遮必须拆掉 那我卖了这物件不是反而给自己找麻烦
: 遇到这情况 各位大大会怎么处理 还是说放弃这个物件 下一个会更好?!
哩后
您好
打给都豪
你这问题就像大部分人买顶加一样
没事就没事,有事风险自行承担
而这种案件最怕两件事情
第一怕被检举
第二怕被告
先说被检举好了
经验来说
工务局基本不太会为难自住的住户
如果你的确自用,被检举露台加盖的话
由于建造已完成
通常可以切结你是自住不出租结案
即使不能结
被列入缓拆然后沉没在一堆检举案的汪洋大海中机率高
只要没有被神经病的疯狂住户举报就好
而被告的话...就非常麻烦...基本上就GG了
如果我没会错意
这应该是顶楼内缩,内缩多出来的空间(也就是楼下的屋顶)变成露台让你自己使用
楼下的屋顶属于大楼住户共有
所以你是占用了大家的空间
因此理论上
只要被提告
输面是非常大的
只是告你对大家没好处
如果你自己也住这
一般没有人会这么激烈
真的会走到被告
只是代表你得罪了很多人而已~
要买这种案子不是不行
但你要有把握handle邻居
还有很多该被凹的就乖乖被凹
管理费要你多出就多出
邻居要你帮忙处理什么都帮忙
这样基本上就能排除九成以上问题
千万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明明违建占便宜
还怕邻居占你便宜
等到邻居爆发,或哪个邻居发神经搞到你上新闻
你就会见识到公家单位难得的效率了
作者: cutesuper (我没什么人情味)   2018-08-30 14:50:00
如果多出管理费我觉得很合理
作者: RLGUO (我是佛心来的...)   2018-08-31 10:55:00
如果是自己家屋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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