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高雄文藻大学旁有一间22年大楼,三房两厅,室内19p左右,权状31,目前原屋出
租小家庭中。
而目前遇到蛮尴尬的情况,就是屋内装潢已经蛮旧了,但屋况是好的(无漏水壁癌等等)
,如果房客明年租约到期不知道要赶快趁还不会这么旧的状况卖掉,还是室内装修完继续
再出租。
目前我评估如果明年租约到期就卖,还不至于让买方认为屋内需要大整修的状况(装潢旧
但屋况良好的),如此一来价格比较不会被砍太多,也可以让想装修的买方有想像空间,
可以自行发挥装修房子;而若要装修再出租,继续持有,可能要花30万左右,大概要两年
才会回本,而装潢的时间成本及再出租两年,不知道屋况又会不会变旧或短少几个月租金
,或是之后要卖,买方也会不喜欢我的装潢,所以价钱也不会因此提高到多少,只是多耗
2年而已,价钱也不会较高。
如果你们是房屋持有人,会怎么做呢?
PS:买方一定会希望尽可能买低;卖方一定会尽可能卖高,请理性给小弟建议,谢谢大大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