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ds1 (莫对恶人慈悲)》之铭言:
: 买了25年的使用权,平均每年要付25万,
: 这样我25年就花了625万,
: 被建商跟政府赚走了625万,
: 这样赔钱还被别人赚,怎模办。
4xx万,还要缴地租,是我就不买,宁愿租房子,
非松山区在地客,以下概抓,
松山站新成屋套房80万/坪,14坪=1120万,
25年中古套房65万坪,12坪=780万,调整公设比,权状坪较小,
价差=340万,
假设25年后,25年中古房子价格不变,买个新房子来住25年后卖了,
只赔340万,
更何况你长眼睛有看过台北土地经过25年跌价的?还在车站旁的...
花4xx万,还要缴地租,这是哪一国的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