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成交了房子
我是卖方
对方也是刚从另外一栋自住屋卖掉之后搬到我这
但对方房子的款项好像还没入帐
所以手头有点困难
不过我们交屋的时间是9月底
所以也不急
代书也说只要在8/10汇入一成房价 对方也签了本票
对方也不用贷款
最后9成尾款是在8/31钱汇入屡保帐户
然后因为我们是包含车位一起卖出去
当初说是120万
可是因为对方好像想把车位卖掉
想要在契约后面增加车位为130万的价格这个条款
这样实价登入就会比较好有价格参考
我想说反正总款项不变 也可以顺便帮助他
所以也没反对
想请问我们这件卖屋的程序有什么相关的疑虑需要注意的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