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一成,就差那一点,叫政府捏一下干脆连一成顺便好了。
这样0头期款,阿不就变成租屋?
跟车子一样,租满三年整台送你。
房子租30年,整间送。这样也未尝不是德政。
或者0头期款,40年房贷,再不然50年?60年?其实都是等于变相租一辈子。
差别是不会有房东来乱,突然女儿回来要住,赶人。
如此就没有居住问题了。不过0头期款那个每月要还的金额可不算少,分40年就还好了,
再不然60年总可以吧,60年每月还,还没办法的,干脆不要买好了。
如果中途病故,整间就收回来拍卖,亦是可补偿价金,其实也不会亏到哪。
这种变相型的租屋好处就是房价的涨跌是买的人自己承担的,不是房东,等于类似...
风险转嫁的概念而已。
其实政府捏一下,建商贴一点,未尝不可能。这样建商就可以盖盖盖,盖到天荒地老,
房子每人都有了,生活快乐了,且建商如果上市柜,风险是股东均摊,其实没有什么实务
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