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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ETtoday新闻云
内文: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连卖房子做履约保证都差点被骗!台北市一名30多岁的小资女Emma,去年听朋友说房价要
下修,索性选择卖房落袋为安。个性单纯的她,与房仲签约时才发现契约书是房仲的制式
版本,且签下该份契约书就必须做“履约保证”,经友人提醒,才知道是该仲介品牌投资
的“建经履保公司”。
令她觉得诡异的是,合约书直接注明“签订同时买卖价金履约保证申请书,视为合约书一
部分”,并委托该房仲品牌的“特约地政士”处理,而且马上就有履约保证专户的缴款帐
户,特约代书也说,等到买家在专户内的钱到位,一通电话拨给建经公司就能拨款到Emma
的帐户。
房仲代书建经公司都是一路人
经过友人提醒,她才发现,原来买方是“房仲的朋友”,而代书本就跟长期搭配的履保公
司专员熟识,Emma根本不知道负责管理专户的专员是谁,“房仲、代书、履约保证专员都
认识”,让她非常担心交易出问题。
先前她更听说,有朋友卖房子,自备款进入履约专户,买家毁约后,为了不让自备款全被
没收,房仲建议买方打诉讼,而屋主的权状甚至被扣在房仲公司的特约代书手边,导致无
法交易,也没办法交给其他仲介售屋。
签约当天,特约代书要求Emma将权状交给他保管时,她则提及,完税后才要缴交。但原以
为“履约保证”是保障“产权过户”的Emma却发现,要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贷款银行才
会拨款,买家的贷款金额才会进入履约保证专户。
这样的逻辑,等于若买方贷款没核定下来,或权状在过程中“被过户”甚至被设定抵押权
、民间借贷,岂不是只拿到2成自备款,房子却是别人、自己却要背债务?若产权过户给买
方时,买方开的本票又在特约代书手上,岂不是更不安心?
加上特约代书迟迟不交代买方的贷款银行,甚至税单核定下来也没跟Emma说,于是她决定
比照国外“双律师”的“双代书”方式,由自己委任的代书来与房仲特约代书接洽,且代
书多熟稔各家建经公司与银行,因此就由Emma委任的代书去了解买家贷款银行,并由卖方
代书带权状过户。
Emma说,若不做履约保证,自己的帐户早就有2成的自备款落袋为安,不用那么紧张,且价
金到自己帐户再拨款服务费给房仲,这样才合理。否则过户完成时,不仅履保万分之6费用
、房仲的6%服务费,特约代书一通电话给建经公司专员,就都拨到他们帐户,且没有开发
票,这不也是逃漏税?
房仲指定代书公正性受质疑
中华民国地政士公会全国联合会荣誉理事长王进祥指出,“房仲指定代书就是乱源!”除
了加盟业者有特约代书,有些房仲公司内部有“地政士签约中心”,这些代书他们领的是
房仲公司的薪水,而不是独立的事务所,但代书理当是独立事务所,应该是代书自己跟客
户收取代书费,而不是房仲公司跟客户收代书费后再发薪水给代书。
可想而知,当“建经公司、代书都是房仲的人”,一旦买卖发生纠纷,消费者根本求助无
门。王进祥说,台湾现行“假履保”要改变不容易,若仿照国外买卖双方各委托一名代书
执行过户,可以互相箝制,消费者较有保障,也是比较可行的方式。
原文网址: 买房履保揭秘/她卖房差点被骗 最后找“双代书”才安然过户 | ETtoday房产云 | ETtoday新闻云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180897#ixzz5H4gPba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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