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480万买月收租金10万的权利

楼主: cka   2018-05-22 23:05:25
表示他只有使用权 没有所有权
你知道曾经台北站前NOVA 2F一个铺位转让就是要10万
1F好像是30
NOVA跟房东租,然后他当二房东再租给这些店
这些店除了每个月付租金 然后第一笔就是跟前一个人买使用权
结果后来还不是倒了,那些买使用权的钱都丢到水里了
他卖的店面使用权该不会就是顶让吧 然后你顶了还是要每个月缴钱给房东?
※ 引述《ULTIMA1002 (晚点再说)》之铭言:
: 如题
: 高雄有投客在卖店面使用权,
: 不知道有人知道有没有风险?
: 似乎跟商场分租有关?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5-22 23:12:00
呵呵 原来如此 NOVA已是过往云烟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8-05-22 23:13:00
nova不用权利金,管理中心就可以租,位置好的那叫顶让
楼主: cka   2018-05-23 02:43:00
很早以前要..权利金还是顶让..看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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