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法律很奇怪
保障弱势房客住的需求,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社会福利的一环)
结果政府用法律推给房东负责
造成房东极难赶走欠租房客,钱也要不到
告赢也只给你一张债权凭证
(真是笑话,弱势就是没钱的人,跟没钱的人走法律要钱?)
最后就是造成畸形又好笑的结果
本来应该要保障弱势房客的法律
竟然让弱势房客更难租的到房子
弱势有钱也租不到房,房东也是有钱赚宁可不赚(风险太大了)
不然就是弱势房客只能租到高于行情却很烂的房子
新的租赁专法"更保障"房客
"更保障"的结果就是让弱势"更难租到" XD
想解决弱势租不到房,政府就修法让房东一欠租或一有问题马上可以赶房客
弱势房客就一定租的到房
有钱就租的到
政府只要发钱给弱势房客(或是租屋券)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想做什么管理,例如修法让报税/实价登录的房东享有这些权利
国税局排的人龙保证比499之乱更厉害
不过这个社会很伪善
大家都喜欢表面看起来好看的东西
至于实质上是否能真正解决问题.....不重要
租赁专法听起来很漂亮,这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