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ngku (亲近k线)
2018-05-12 10:36:21应该可以这样处理
1.房子已过户
如果前房客租约到期,可帮前房客户籍迁到户政事务所
底下是google来的给您参考
一、如欲将确实未住本户之人口办理户籍迁出,概分以下二种情况:
1.知其现居地址:您可告知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办理其迁徙登记,如当事人不愿办理
户籍迁出登记,您即可通知辖区派出所警员,请警员于查实后开具“户口查察通报单”送
户政事务所处理,户政事务所再依户籍法五十条规定办理迳为迁徙登记,将其户籍迁至现
居地。
2.不知其现居地址(不知去向):按户籍法第五十条:“全户迁离户籍地,未于法定期
间申请迁徙登记,无法催告,经房屋所有权人、管理机关、地方自治机关申请或无人申请
时,户政事务所得将其全户户籍暂迁至该户政事务所。”如有符合上述情况者,房屋所有
权人可向户籍地户政事务所提出申请,将该户之户籍迁入户籍地户政事务所之地址。
二、由房屋所有权人持国民身分证证本、印章(或签名)、建筑物所有权状正本或最近一
期完税之房屋税单办理。
2.房子未过户
签合约明年过户,你们入住就先付房租给现任屋主,另土增税、房屋税应该是双方
过户前屋主要缴完,房屋延到明年过户那也是跟前屋主有关系,跟你无关,过户前
再请代书帮忙算好,请前屋主缴完之后再过户
至于利率应该不用太担心,到明年三月底最夸张可能每季都调升半码,利息多0.125%*3
但老实说升息的机率不高就是了
3.房子已过户,贷款已下来
和前屋主协商补贴一点钱,至于补贴多少可请教代书估看看此情况
到明年3月底会有多少额外支出
※ 引述《kc001234 (嗨)》之铭言:
: 小弟在三月底的时候买了一间台北市信义区的中古公寓二楼,价格是18xx万,首购、并且
: 是刚需,以实价登录来说,算是买在正常价,不贵也不便宜。
: 屋主在签约当时就有跟代书提到该屋之前出租有让人设户籍,但是暂时找不到那位房客,
: 需要时间找到他并且让他签名说非租赁关系之类的切结,屋主才能报自用住宅土增税。于
: 是交屋日期订在遥远的七月。
: 因为是一手屋,土增税超贵,一般税率计算为36x万、自用的话为111.7万。
: 过了一个多月,这几天透过房仲通知说找不到当初的房客,所以想要问我们能不能延到明
: 年三月才交屋...
: 合约上是有写违约的话,每日赔偿已汇入集保的金额千分之一。
: 我老婆的想法是想说算了,帮屋主节税、然后请屋主让我们及长辈先入住就好。
: 但因为贷款要贷大约1300万,也已经谈到不错的1.56%,怕改成明年才贷款的话会有变量
: 。
: 请问我们还有什么东西没考虑到的吗?请问单兵该如何处置?真的很苦恼...先谢谢大家
: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