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预售屋契约内容不合理之处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4-16 11:03:54
※ 引述《kofqoo (YOYO)》之铭言:
: 各位前辈大家好对于预售屋(透天)契约内容 有几点想请教
: 1.下订后,建商给合约范本回去看,即开始算审阅期?
: 2.合约中一条为买方同意卖方为维护建筑物之品质与结构,或法规需求卖方保有设计而变更
: 之权,此条是否不合理
: 3.交屋约定:卖方领取使用执照六个月内,通知买方进行交屋,但是后面未加注逾期条款,
: 是否该加注
: 4.贷款约定加注一条买方以标的物有瑕疵或房屋未完成为由,阻碍金融机构拨款给卖方,视
: 同违约处理 ,是否该移除
: 5.违约罚则有一条:若买方违反约定,如产权已转移买方,买方需无条件配合转移回卖方,
: 是否该移除
: 6.合约中还有一条,本合约取得建照后会二次施工,已告知买方,卖方已告知,点交后责任
: 完全于买方,是否不合理
: 请有经验的大大们帮,肥宅解答一下
先替家扶中心,感谢您的爱心捐款 (自己指定机构捐任意金额)
https://i.imgur.com/x1tjCjy.jpg
本人也依约回复以上问题
1.审阅期的规定,规范在消保法(消费者保护法)第 11-1 条
....
中央主管机关得选择特定行业,参酌定型化契约条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项
之多寡及复杂程度等事项,公告定型化契约之审阅期间。
然后
关于预售屋定型化契的审阅期,有特别规范在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
**
一、契约审阅期
本契约于中华民国_年_月_日经买方携回审阅_日(契约审阅期间至少五日)
**
结论:所以审阅期是从你带回家开始算,至少5天 (通常也只给5天)
2.这边就是有个漏洞开给建商变更设计,你要是担心可以主张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
**
二、卖方对广告之义务
卖方应确保广告内容之真实,本预售屋之广告宣传品及其所记载之建材设备表、房屋及停
车位平面图与位置示意图,为契约之一部分。
**
所以可以主张卖方变更设计以致于与广告内容不符,视为单方变更契约,
若无再次征求买方同意
则此条款为 消保法 第 12 条 定型化契约条款,违反平等互惠原则之情况,
对消费者显失公平
应为无效
3.百分百是应加注
如果没有加注,已经违反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
**
十五、通知交屋期限
(一)卖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六个月内,通知买方进行交屋。于交屋时双方应履行下列各
目义务:
...
4、卖方如未于领得使用执照六个月内通知买方进行交屋,每逾一日应按已缴房地价款依
万分之五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买方。
**
不改可以去检举,建商会被罚款
4.房屋未完成挡拨款要看状况,但有瑕疵挡拨款,这有点违反比例原则
这部分至少可以合法主张的权利
在"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
**
十三、验收
卖方依约完成本户一切主建物、附属建物之设备及领得使用执照并接通自来水、电力、于
有天然瓦斯地区,并应达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状态及完成契约、广告图说所示之设施后,
应通知买方进行验收手续。
双方验收时,卖方应提供验收单,如发现房屋有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完
成修缮;买方并有权于自备款部分保留房地总价百分之五作为交屋保留款,于完成修缮并
经双方复验合格后支付。
**
关键点是有权利保留房地总价百分之五作为交屋保留款,
于完成修缮并经双方复验合格后支付。
5.是有点夸张,移转回去至少要返还已缴价款(顶多扣除相关税费)
而且可以加上"在判决确定"后
这条想卢就主张违反 消保法 第 12 条 违反平等互惠,对消费者显失公平
应为无效
不过这时候产权已经在你手上了,老实说建商应该还比较怕你
6.二工的问题有点复杂,挡不挡要看二工内容是什么
因为有时候对消费者有利,甚至是消费者自己要求的 XD
但可以考虑把"告知"改为"需先征求买方同意"
要挡一样就用违反平等互惠原则,主张无效
结论:
讲是讲的很爽,但是实务上会遇到的状况是
1.建商高姿态:要就直接签约不然拉倒
房市好的时候大多是这种态度
现在就不一定
2.建商低姿态:完全接受你的修改,直接签约
这状况当然最好,但是人生往往不那么美好
3.建商中姿态:依据你的要求,做一些调整
可能请法务看过,调整成有点艰涩的法律用语,看起来好像有改又好像没改 XD
或是开始在现场跟你逐条讨价还价
这时就建议请个专业人士在现场,节省时间而且当面解说,帮忙审约把关
不然很容易一不小心又就被暗算了 (直接就近找个当地的专业人士,律师代书之类的)
不过这些是你自己审约的疑点
就我看来还是花钱请专业的帮你一条条审比较妥当
否则见树不见林
例如你根本没有提到一个大重点
万一建商盖到一半跑路怎么办?
要知道有盖出来,盖得不好还是小事
现在这个景气跟时间点,最怕建商倒掉变烂尾楼
已缴价金怎么拿回来? (最该关心是履保那边的条款)
另外也提一下
台北市的公务员帮忙审约,
就只是帮忙看一下有没有"明显"违反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而已
此外个别磋商条款也不会审 (...其实这才是大漏洞)
公务员都是规矩办事,领固定政府薪水而已,别强求人家会做到包山包海
一来一往的修改合约、说明合约、主张权益
还是要靠自己/请专业的来吧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4-16 13:06:00
推 t大专业 而且佛心来的 XD(不是 宝咖咖那种佛心 呵呵呵)本鲁重申 这个时机点 真的千万不要买预售屋
作者: wind100 (谨此纪念我第一部坐驾)   2018-04-16 22:17:00
感觉T大是实务经验丰富的经纪人
作者: kofqoo (YOYO)   2018-04-16 23:06:00
谢谢 T 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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