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pher (紫星)
2018-03-07 23:12:35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58578
内文:
买房惊知独居荣民死屋内 “老死非凶宅”求解约败诉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张姓男子于2015年花了538万,向退辅会新北市荣民服务处标
下郑姓荣民留下的房产,事后惊知郑翁当年死在屋内,陈尸多时,他气愤提诉,要求解约
、退价金及装修等花费597万余元,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郑翁是老死,算自然死,不算凶
宅,判张男败诉,可上诉。
据查,新北市荣民服务处于2015年11月间公告标售郑翁过世后留下的房产,张男以538万
余元标下,但他事后从邻居口中得知,郑翁于2004年间过世时,死于屋内多时。
张男指出,台湾民间认为,房地产内如果有独居老人过世多日才发现,是不吉祥的事,一
般人大多不愿购买或入住,影响价值,他到现在仍有阴影,不敢入住,而新北市荣民服务
处公开标售时,备注栏里特别就亡故情形注记:“医院亡故”,刻意隐瞒重要资讯,属重
大瑕疵。
张男还出具新北市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的函文,内容指“单身荣民于屋内死亡多
日,才被发现,该屋于不动产市场或恐将受有影响”。
新北市荣民服务处则主张,郑翁被发现时,邻居并未闻到臭味,无法明确判断出死亡的时
间,且郑翁死亡地点为自宅,死亡种类是“病死或自然死”,死亡原因为老迈,不是凶宅
,不影响价值。
法官也认为,郑翁确实在屋内因老迈而自然死亡,头部血水已流出,这不是凶杀、自杀、
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且死亡时间无法判定,不算凶宅;至于新北市不动产仲
介公会的函文,并无任何客观依据,判张男败诉。
心得:
独居老人去世多日才被发现
这样算凶宅吗?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8-03-07 23:14:00是说写医院亡故可以喔
楼主:
chipher (紫星)
2018-03-07 23:21:00但是医院亡故是卖方自己填的,非真实讯息,这样不算故意隐瞒?老死不算凶宅,但老死陈尸多日呢?
作者:
losel 2018-03-08 00:29:00老死算凶宅,那种老一辈祖厝大概凶到顶天.. 一堆要回家断气
作者:
wolfcry (.....)
2018-03-08 05:34:00不算
作者:
daimlar ( )
2018-03-08 07:13:00老死陈尸数月,血水穿透地板渗到楼下的那种,算凶宅吗?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3-08 09:44:00
血水可以穿透地板?! 渗到楼下?!
作者:
owhaha (哇哈哈)
2018-03-08 09:51:00天花板渗尸水 吓坏楼下住户 google一堆这种新闻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3-08 10:32:00
真的 好可怕 这种房子 跟凶宅差不多了 @@~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8-03-08 12:15:00依老荣民的个性判断,死后应该是凶宅无误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8-03-08 13:33:00不算.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8-03-08 14:06:00凶宅是看你怎么死又不是看你死多久!!
死太久看起来很恐怖应该算凶宅吧法规上不算 一般人也不太想买, 看过尸体胀大破掉又绿又臭的人, 想到还要住这种房子就很恶心而且这种死很久的大多看看有无外力介入, 谁知道死前有没有很痛苦, 会不会想继续留在屋里哦, 恐怖喔~
凶宅就是自杀+他杀+意外,寿终正寝老死的当然不算。
作者:
fytnship (<( ̄︶ ̄)>)
2018-03-09 22:32:00除非这间屋子当初是医院 备注才能注记“医院亡故”是否凶宅未知 但标注不实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