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8-02-26 01:28:48能不能很简单
对方誊本或权状拿出来看
登记车位所属的大公
你有他也有就可以
大公不只车位也包含水塔等空间
地下室只要相同
基本上都没问题
※ 引述《Taehk ()》之铭言:
: 有个问题跟板上专业大大请益,这边感谢大家先。
: 我们社区的区分所有权住户打算卖出一个车位,按法律定位来说是属于“法定停车位”
(
: 相较于奖励停车位、增设停车位等而言)
: 依照下面这两段我查到的,我如果也是同一社区(但不同栋)的区分所有权住户,
: 1.能合法向卖方承购此车位并完成权状登记过户吗?
: 2.不用连房子主建物都要买对吧?
: 3.是否找个代书来办理就能完成?
: 引用:
: 法定停车位:即依照建筑技术规则,大楼按其总楼地板面积多寡所必须设置之停车位。
有
: 产权,但没有独立权状、不得与建筑分开买卖。且买卖对象仅限定同栋大楼住户。
: 内政部80年9月18日台内营字第8071337号函,规定“法定停车空间”不得与主建筑物分
离
: ,应为该区分所有建筑物全体所有权人所共有(大公)或合意 由部分该区分所有建筑物
区
: 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小公)。于各区分所有建物之所有权状中记明之(即以所属共有部分(
注
: )之持分方式登记),不另发给所有权状, 其移转承受人应为该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区分
所
: 有权人。实务上称为持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