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结: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06/1293146/
内文:
在台北市,即使持有3户以内,实际无人居住的空屋将无法适用房屋税的自住税率1.2%。
台北市副市长邓家基宣布,为了让空屋回到市场上成为居住单元,空屋的房屋税将改课非
自住税率2.4%或3.6%,预计5月寄房屋税单时就适用。
邓家基在地政局的“2018台北市健全房市政策与行动发布记者会”上表示,台北市的空屋
高达6万户,为了逐步落实居住正义,让空屋回到市场上,屋主除了可以包租代管做爱心
,并获得公益出租时的房屋税、地价税减免,也将借由房屋税的修改,让屋主有些压力。
台北市税捐稽征处财产税科杨科长表示,空屋的清查,将与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和台湾电力
公司合作,将2017年7~12月的水、电度数与房屋税籍资料交叉比对,如果水、电度数为零
度却申报为自住,将在5月寄发房屋税单时就改课非自住税率为2.4%或3.6%。
由于房屋税率由1.2%增加到2.4%或3.6%是增加民众负担,杨科长表示,被改课的屋主会收
到双挂号的公文通知,预计2月底会寄出第一波。
财政局副局长游适铭也说明,例如自己、配偶、子女总共持有3户并申报为自住,但实际
有1户为水电零度的空屋,房屋税率是2户适用自住的1.2%,1户适用非自住的2.4%。但如
果持有4户以上房屋,原本申报A、B、C3户自住,但C却是空屋,可以将D递补为第3户自住
。(崔雅慧/台北报导)
心得:
根据过去缴税经验,30年北市老公寓房屋税持有成本从1200变2400。。。
如果原本就有出租,成本不变,
感觉不太痛啊,逼得出空屋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