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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近年露营风潮盛行,不过,却鲜少看到真正合法经营的露营业者,交通部观光局日前盘点
全台露营场地、法规,6大处理原则稽查,并订定“露营区管理要点”最快2月报行政院核
定。不过,早在5、6年前就透露,“投资露营区报酬率相当惊人。”
投资客Z先生说,风景区的农地因为受开发限制,无增值空间,土地价格相当便宜,就有人
逆向操作买便宜农地来做露营区。他说,兴建农舍还有购地、建造以及未来经营的成本风
险,但露营区等于建造成本很低。
Z先生就分享,自己有投资客朋友几年前花了200万元买了900坪的垦丁农地,他将农地整理
为露营区,平日假日都有稳定的客源,1个月可收12万元左右,若以垦丁6个月的旅游旺季
,1年收入约72万元,若含旺季,等于年报酬360%,约2年就可回本。
Z先生说,目前这名朋友还有在经营,因为露营区只要有建议设备、水电,就能给民众户外
体验,他指出,目前政府没有相关法规可管,顶多是国税局来查营业相关的税收。至于露
营区到底有没有需求?登山客黄先生认为,自己搭帐比较有趣,机动性也较高,没有偏向
在露营区过夜。
而未来政府施行的“露营区管理要点”是否可以遏止业者违法歪风?政治大学地政系教授
徐世荣批评,现在由交通部观光局要制定“露营区管理要点”似乎不妥,因为露营区设置
涉及非都市计画土地分类,主管机关应该是内政部,并跨部会跟农委会协商处理,由观光
局介入恐怕难有成效。
心得:
先让人赚饱饱,政府再次假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