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hoamiqq (whoamiqq)
2017-11-23 22:11:54连结: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06330180074.html
内文:
中和大火/黑心隔间夺9命 历任房东全法办
好房网News记者蔡佩蓉/新北报导 2017-11-23 17:18
新北中和区兴南路公寓出租雅房,23日晚上发生严重火警,造成9名租客死亡。新北市工
务局局长朱惕之表示,该栋公寓4楼原本为合法房屋,屋主却将房子隔间,并没依照建筑
法提出室内装潢变更申请,5楼则是列管的既存违建。新北消防局则指出,将查扣前后任
屋主资产。
市府指出,该栋起火的公寓,是在民国65年完成,民国96年曾被检举,新北市政府工务局
专员夏敏华说,当时被检举,市府稽查人员到现场,发现是“既存违建”,若非改变外观
、改造主结构,也没办法拆除,否则屋主可以提起诉愿。
夏敏华说,除非屋主改装顶楼遭举报,才能即报即拆,否则依照市府现有人力,难以稽查
1.5万件的列管违建。工务局指出,合法房屋进行隔间改装需申请变更使用,但出租雅房
改装,非屋主自用,即使有申请,工务局也不会核准,目前正在进行漏夜清查。
消防局则透露,该栋出租雅房屋主在2、3年前取得,中间何时改装再增建卧房?还有待厘
清。目前市府已经对于历任房东将依违反公共危险罪,移请司法单位查扣资产。
心得:
历任房东 !
希望这次政府相关单位能硬起来
出重手给这些没良心的恶房东点颜色瞧瞧
作者:
eatbrain (eatbrain's sister)
2017-11-23 22:13:00重重举起...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愿望)
2017-11-23 22:23:00选举要到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3 22:29:00这只是市府移请检调而已,后面检调怎么看还不知道勒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11-23 22:40:00算了吧 鬼岛司法 哈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7-11-23 22:44:00演戏
作者:
XJY13 (You'll never walk alone)
2017-11-23 22:46:00演戏啦 找去喝茶聊天而已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3 22:54:00不管是不是套招,本来这种就不可能都起诉了= =
作者:
benting (ben)
2017-11-23 22:56:00演戏,等判出来再说
讲难听点,这事情无论谁执政都不会有积极作为的,过阵子一定又有相同新闻出现,久了大家就会习惯了
作者:
ggoi (以果溯因)
2017-11-23 22:58:00有多少学区监狱房都是改套来的 敢办再说啦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11-23 22:59:00重重举起,轻轻放下?
作者:
zimt (EMU100)
2017-11-23 23:03:00剧本八成是:下礼拜大家就忘了这则新闻,检察官最多起诉现任房东和纵火犯,其他全部不起诉,最后判有罪的只有纵火犯,顶多判十几年,不可能死刑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1-23 23:13:00历年这类纵火造成大量死亡的嫌犯好像全都死刑..只是连定献的都还有几个还没执行.
就算判十几年,顶多关个3-4年就假释了,受害者也无从求偿
作者:
Hogg10 (我男过)
2017-11-23 23:15:00演戏而已啦 台湾省法律有钱就可以搞定一切反倒是纵火那位替社会揪出一个无耻房东 下场不太妙
真的是选了有病的政府, 选了一个不执行死刑的部长整个台湾越来越幸福了
作者:
QQeevv (qq)
2017-11-23 23:48:00房租要涨囉~
死刑都打麻药了,爽爽死会害怕吗?废除死刑,处极刑酷刑才会害怕。像是纵火就拿喷灯烧器官,局部灼伤后,伤好再烧,看判几年就烧几年,这样才会害怕以后应该会修法,没帮员工找到合法住宿不得聘雇员工XD
论法令这档事何时变消防局的业务了?一看就知玩假的!
作者: yenyen0403 (彦彦) 2017-11-24 01:05:00
下个结论吧,只死九个还远远不够喔, 问题不会解决的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11-24 01:07:00师大台大附近一堆,有够恐怖的分租房,这些吸血房东都该抄一抄
作者: CO2 (吸呕吐) 2017-11-24 02:06:00
新北 朱大大要帮忙屋主解套用国赔支付了吗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7-11-24 03:31:00公共危险罪GOOGLE之后从刑法第173条到194条,有哪条能拿来起诉屋主的?做秀做过头了吧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4 03:36:00移送算是做该做的啦,毕竟闹这么大,至于要不要起诉就看检察官那了
作者:
aaagang (我...)
2017-11-24 08:37:00八仙模式启动
作者:
ChangKai (东华铁人精神不灭)
2017-11-24 09:27:00很好奇和前屋主什么关系??
高雄王自己不搞这一套的 他不是有说吗?? 别污蔑祂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1-24 09:30:00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7-11-24 09:30:00纵火 看出了房子危险性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11-24 09:45:00
5W就交保了是会有多严重,放个风声而已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7-11-24 10:39:00
会不会假戏真做呢?
作者:
rgbff ( ̄▽ ̄)
2017-11-24 11:41:00新北真的很爱演,学八仙扣押一堆告不成的要干嘛?
作者:
fortinet (fortinet)
2017-11-24 12:17:00法办又不是行政单位说了算,要有的法条或判例能能追朔既往啊。这么简单干脆说全拖出去斩了不是比较快 XD
作者: poeoe 2017-11-24 12:30:00
如果法院认定是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负责 那就很有趣了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4 12:51:00不可能认定共同侵权啦,光要证明什么时候隔的就很厉害了没做说没做,做了说爱演?阿讲真的这本来就是先送检调看怎样由司法体系来判断阿就像有的马路三宝违规被撞死,警察还不是要先依过失致死移送= =至于起不起诉,或者起诉了有没有罪那都是司法体系的事
作者: poeoe 2017-11-24 12:54:00
根本不用证明是什么时候隔的 现在就是有隔间事实现在谁有管理权就是谁负责啊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4 13:23:00现在的一定跑不掉啊,问题是历任屋主怎可能全被拉进去
作者: poeoe 2017-11-24 13:33:00
没说历任屋主阿 指得是法院如果认定纵火的和现在的共同侵权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4 13:35:00小的是指这个标题,p大别误会@@
作者: poeoe 2017-11-24 13:36:00
原来如此@@ 历任屋主的可责性确实是有疑问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1-24 13:36:00历任屋主有经历过违法隔间时期的 很可能多少都会被确判只是长或短而已
作者:
top911 (圣诞)
2017-11-24 15:09:00死百人也办不了的官腔
法办是每个人罚个三万吗这种隔间小套房全台湾一堆 我是不太信有谁敢认真抓
作者:
ting301 ( )
2017-11-24 19:24:00烧死的都是一群社会底层穷八蛋 台湾人无感如果烧死的是9只6岁以下小屁娃那就不一样了 可惜
作者:
iamjater (暂时不吃韩国泡菜)
2017-11-24 22:46:00做戏
作者: memerizeme 2017-11-25 12:12:00
演戏成份居多无误
作者:
tibau (磨练心智)
2017-11-25 22:00:00放火又不是房东 能罚多少
作者:
planta (小盆栽)
2017-11-25 23:52:00不要说不买房,就可以有生活品质出国玩乐,租房子,通常易舍不得有去无回租金,贪便宜,结果连基本安全都没有了,何来生活品质?人生到头来仍是正反合呀!不如早点累积,早点成就~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听不想)
2017-11-26 07:01:00不用担心啦~法官会帮忙解套的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7-11-26 10:07:00那前任政府错误政策的烂摊子,法律可以追究吗?!
作者:
LDTILA (心在全世界)
2017-11-26 17:50:00真是病了,纵火的人呢?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1-26 21:51:00辛苦盆栽姐每篇推文了 btw 卖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