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前辈们好,小弟我想请教暂时性住房租or买的问题。
我目前规划明年6月初结婚,之后4-5年内和未婚妻的工作地点都在石牌,
4-5年后还未定但都会在台北市。
我们原本打算先租房子过渡一下,顺便存之后房子的头期款和育儿经费。
但我妈一直鼓吹应该先买小的、缴房租不如缴房贷、之后想换房再把原有
的房子卖掉就有新房头期款了(第一间小房子头期款爸妈帮我们出),另外
房贷也可以提列所得税折抵。
我们在意的是房价还没触底,还没有必要现在就背房贷。而且如果先买之
后再卖掉时,房子折旧再扣掉房屋交易的税,可能比当初买的房价低不少
。另外爸妈帮我们准备的头期款可以留到之后加上自己的存款,一次买好
一点的房子,每月房贷也可以压低。
目前我和未婚妻的月薪总合约14万,年薪应该会落在第二个所得税区间。
想请问大家的意见是过渡期买房比较好吗?还是先租就好?
补充:
我家在新北市树林区
她家在台北市中正区
我们目前PGY训练中,都有正取北荣R1了
整理一下我妈和我对立的几个点:
我妈建议买房:
1. 房贷可以抵税,租房子房东多半不愿提供收据以供抵税
2. 房东哪天不想租还得另外找房子,自己持有比较稳定
3. 之后要换新房,卖旧房就有头期款了。小的物件也好转手
4. 留着也可以出租,地段好的房子很抗跌
我们两人想先租房:
1. 房价不够低先买很亏,没必要先背房贷
2. 房子之后卖掉再加折旧和交易的税,可能跟当初买的房价差很多,不划算。
有请大家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