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这标题问一下
我听说有买方用过“倒斡”的方式买到房子
也就是先出一个屋主不会直接签,但是会愿意出来谈的斡旋价
等见面谈之后,用其三吋不烂之舌
直接下杀更低,结果最后竟然还成交的
成交价比斡旋价还低
真的有人这样搞的吗?
※ 引述《debracat (cat)》之铭言:
: 看了ㄧ间房跟其他买家竞价,最后胜出
: 准备跟屋主谈,结果竟然反悔开出比开价高的价格才要谈,不然要给别家房仲卖、想要重
: 新跟房仲签约,
: 请问这样是可以的吗?
: 我们有什么权利吗?
: 补充
: 只有附斡旋金。
: 如果斡旋时间未到,愿意用开价价格买,屋主可以拒绝吗?这样算违约吗?
: 或对仲介公司而言算违约吗?仲介做白工?
: 开价不是口头的,是登出来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