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台湾一堆穷房奴+富人扫货 为何怕房市崩坏

楼主: Fujiwarano (???)   2017-10-28 20:09:54
※ 引述《soma (窗边一直线)》之铭言:
: 推 Fujiwarano: 回楼上 政府有推以房养老抵押贷款 丢给银行就好了^^ 10/28 12:48
: 离题的时候到了: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2749570
: 以房养老签约 子女须在场
: 2017-10-11 01:29经济日报 记者韩化宇/台北报导
: 银行办理“以房养老”业务蒸蒸日上,至今年9月件数已逾2,000件。为避免日后引发消费
: 纠纷,金管会下达两道命令:银行与客户签约时,子女(继承人)必须在场;以及银行不
: 得劝诱老人办理以房养老业务。
这种案子很简单
没生子女的要办最容易 因为没有继承问题
有生子女的以后大概就 屋主想办以房养老儿女同意的话也没什么问题
儿女不同意的话
你就会看到父母会跟儿女说 每个月要汇多少生活费给我 不爽不然不要继承(放大绝)
不然房子我没钱生活我也是把它卖掉 卖掉跟以房养老方案给你去选一个(在放一次大绝)
虽然有点变相又在鼓励不要生XDDD
至于劝诱部分 这个很难界定的@@
反正老人缺钱跑去跟银行借钱的时候 就算借理财式的也是等同于反向抵押借款的意思
因为都是往生后拍卖掉
有无继承人的差别而已 无继承人没啥问题 拍掉抵债还有剩都是银行赚到多赚的
有继承人 就是看继承人要不要接手债务的问题 不然也是拍掉抵债剩下的给继承人这样
所以儿女还是要孝顺阿 想拿到继承的话.......科科
作者: amiah (向前向后)   2017-10-28 20:12:00
我的财产怎么规划还要子女同意…老人那么没尊严?
作者: tzjwxpre   2017-10-28 20:19:00
我的财产不给孩子叫做放大绝?没打几年电动的敢说大绝这两字...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8 20:21:00
可以信托加信贷,这样就不用同意勒还能找民间贷啊...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7-10-28 20:45:00
在实务上 能办理以房养老的房子 会分布在哪里?蛋壳区的房子 银行有意愿办理吗?感觉风险很大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0-28 20:55:00
间接打脸首篇文说的 破公寓破透天小孩长大搬出去自己住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0-28 21:08:00
破公寓破透天,整理到子女觉得舒服要一笔钱(但是防震无解)所以会搬出去住,不过呢...有机会都更子女就不见得放弃(不住老屋的最难谈)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1:52:00
没子女的就没继承问题??父母可以放大绝就子女不要继承??看来某些仲介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唉~说没继承问题的人好意思说别人没常识 真是太好笑了 对了 你懂什么是继承顺位吗??顺便再告诉大家 父母是依据什么法律的规定 可以叫子女不要继承的 让大家知道你多有法律常识 哈哈哈~所以你承认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欠缺哦 你要自认当然可以 但奉劝你若要继续当仲介 还是多充实自己的法律常识吧 连继承顺位都不懂 实在很落漆耶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7-10-28 22:20:00
楼上法律大师赶快写一篇专文详细解说给版上解惑吧 拜读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7-10-28 22:23:00
他职业酸的,可是都没什么人理他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8 22:28:00
防震,如果是自家透天又不用花多少钱.....加H钢在柱子旁,碳纤维网在墙上就好啦...老屋修建政府也有补助是因为摆明就等天然都更才少人去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2:36:00
咦~疑似又有伸手牌出没 关键字都给了 连Google都不会吗??至于讲到专业酸 谁比得上牵死魔啊
作者: hensel (hensel)   2017-10-28 22:49:00
生前无法抛弃继承权两个主词,懂就好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2:54:00
推楼上认真 但楼上实在没必要帮欠缺基本法律常识的人解惑的 呵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8 22:57:00
把继承物都信托掉也没办法继承...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2:59:00
楼上大大 你确定是这样吗??呵呵~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7-10-28 23:04:00
QQ 你要就发一篇 都在推文里对别人有疑问 也教一下大家正确的是什么吧 其他人是没您法律上的专业 但也是想增加见闻呀
作者: tzjwxpre   2017-10-28 23:17:00
学生玩几年?我大概玩30年左右电动没停过, 没要战你电动,也没要战你的想法。只是觉得你拿一些术语来譁众取宠,加强自己的论点有点反胃而已!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3:18:00
楼上a大 小弟提出质疑 就是在说明该法律见解可能有问题 有心了解的人自然会想办法找正确解答 若是无心之人又何需发文说明 搞不好别人还不领情耶 况且小弟并无发文说明之义务 兼以本板以人废言之风气颇盛 还是别做蠢事较佳 哈~
作者: tzjwxpre   2017-10-28 23:20:00
还有我经历的家族纠纷,你不敢想像。 真的!!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7-10-28 23:48:00
某日故作神秘,不想讲就不要屁一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3:53:00
a大你看 马上就有人出来示范什么叫以人废言了 哈~
作者: alexenderpp (亚历山大)   2017-10-28 23:56:00
拜托律师钟点费很贵的,q大律师只是上来舒压一下,多看多学,不要惹律师森7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9 00:01:00
我只是个打工仔而已 钟点费不高啦 不过原po是本板第一个呛我没法律常识的 很有意思 哈~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7-10-29 00:03:00
XDDD 楼上没法律常识 囧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7-10-29 00:05:00
大家要小心,对QQ律师大人要恭敬! 小心被吉喔!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7-10-29 00:16:00
原来是专业吉的,难怪废话那么多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9 00:23:00
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 加上龙八哥和职业酸的牵死魔 以人废言团的阵容真是庞大 不容小觑啊另外打工仔是不吉人的 都是雇主们吉人或被吉 然后委请打工仔处理吉事罢了 哈~
作者: QQeevv (qq)   2017-10-29 07:54:00
回文离题了,本篇重点是空空别再幻想会崩但是崩盘预言家还是可以给你们当
作者: homerunball   2017-10-29 08:16:00
一坪百万指日可待 套套们身价翻倍不是梦
作者: QQeevv (qq)   2017-10-29 08:54:00
楼上还不快买,再等下辈子都买不起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10-29 10:41:00
人没死可以抛弃继承?连继承都还没发生怎么抛弃?还是继承法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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