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拒借道仍遭登录凶宅网 屋主冷回“随便

楼主: SpringWill (456789)   2017-08-15 19:57:48
理性讨论,勿战
先说说我个人立场,若是今天发生在我家隔壁,我绝对会开门让其快速通过尽快救治
毕竟或许15分钟或许可以救活(不论救起来后的状态)
但是呢,我绝对同理不想让"祂"经过家里的人
首先报导的一开头就说坠落时就当场失去生命迹象
我不懂医学名词失去生命迹象是否等于死亡,但就我而言祂就是已经死亡
应该有很多人跟我一样,认为祂已死亡
试问,今天台湾的社会有多少人会让已经死亡的人经过自己家里?
我想这邻居的想法应该是就如上述所论
只是前提是祂或许当时还有救治的可能,才会被挞伐
再论凶宅
台湾法律已经有规定凶宅的定义,有兴趣自己去翻法条,我就不赘述了
我想讨论的点在于,现今台湾买卖房子时,仲介或屋主必须主动提醒是否为凶宅
且因大部分的人对法律所知皆不甚清楚,所以为了避免掉麻烦(日后的纠纷)
仲介和屋主都会主动告知同社区的某栋曾经发生过非自然身故
甚至有的连隔壁社区都会主动告知
故,这位邻居的房价是铁定会因"隔壁发生过自然身故"而影响房价
而这位邻居就是传统的大妈....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儿都说出来了
台湾社会理盲滥情,苏有朋都知道当兵不能说真话了,何况是嗜血的媒体...
其实,这位邻居是真正的衰小、真正的凶宅受害者,没代没志"被"影响房价,还被鞭到体
无完肤
最后结论
原本这件案子应该讨论的是违建问题,媒体一带风向,全部都在讨伐这位邻居
所以请正视违建问题,而非是否开门让过的问题
若无违建,这件案子顶多是以工人失足坠落不治(或送医不治)结案吧
PS.其实我还想讨论警察与救护人员在危急时刻的权力,但不在本版讨论范围...
: 新北市1名罗姓冷气工人,11日下午在芦洲民权路安装冷气时,不慎从2米高处坠落到防

: 巷内,当场失去生命迹象。警消到场救援欲
将罗男从前面店家抬出送医,却遭屋主以担心
: 变成凶宅为由拒绝。不料前天却有民众将这间民宅登录在凶宅网上。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7-08-15 20:09:00
作者: ddey (gre)   2017-08-15 20:15:00
前提就错了一开始仍有救活的希望 你就直接判人家死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7-08-15 20:28:00
google"到院前心脏停止病患之存活状况" 希望是一定有的机率不是太高就是了
作者: ggoi (以果溯因)   2017-08-15 20:40:00
小孩刚落水失去呼吸心跳你会先抓起来CPR 还是先把他看成"祂"
作者: bmyone (Y)   2017-08-15 20:44:00
请问你是医生还是检察官?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7-08-15 20:54:00
蛮好奇的,这里的潜在买方也不少,如果看到一间适合的房子,却被到告知,本户曾经有到院前心脏停止病患(OHCA)穿越。会因为这样,而放弃购买或调整价格?还是不以为意呢?
作者: MTBSsales (_*_)   2017-08-15 21:02:00
但很多三宝不知所措之下都会口无遮拦,听到都会觉得是不是颅骨里面连大便都忘了装逼人动怒就是很多智障三宝的专长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气)   2017-08-15 21:03:00
你这心态就跟屋主没有不一样啊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08-15 21:05:00
请搜寻看OHCA这名词,早一点送医,救回机率很大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7-08-15 21:13:00
作者: jrkb1986 (同学该吃药了喔~)   2017-08-15 21:18:00
有三趴 很高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8-15 21:20:00
紧急状况 还先问是他或是衪? 不是脑补是什么!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1:21:00
楼上几个假正义魔人 看了就... 请问不给过 何错之有?出张嘴都很简单啦 自己加要过的时候就 不给过! 不给过!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08-15 21:30:00
那记者也如实报而已假的假正义魔人?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7-08-15 21:36:00
爱嘴别人的道德魔人。说的都是人情义理做的都是伤天害理
作者: Gilda (蝉蜕)   2017-08-15 21:39:00
如果那个摔落的人是你此生最珍视的人,你还会想这些吗?推己及人一点也不难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1:41:00
当然马上给过阿 自己抱也要抱过 这完全是个人选择 何错?
作者: Neo0215 (Neo)   2017-08-15 21:41:00
不给过就不给过 是你的自由 但不要跳出来在记者面前扯什么凶宅 房价 嘴贱被批刚好而已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1:42:00
记者最会套话了 断章取义 操纵民众情绪搞不好记者当初就问屋主会不会担心变凶宅屋主也是如实回答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8-15 21:44:00
没错 还怕什么凶宅?房价跌?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1:45:00
凶宅当然会跌 还用问?
作者: Neo0215 (Neo)   2017-08-15 21:45:00
你要这样假设你的自由啊 但影片中的语气嘴脸不会骗人的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驼佛)   2017-08-15 21:54:00
不要发臭我都随便
作者: silencers (落叶归根)   2017-08-15 22:08:00
如果卖屋的屋主这么自私,我宁可不跟他买,谁知道会不会被骗
作者: serway99   2017-08-15 22:12:00
一般人的想法而已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2:16:00
陌生人死你家 你心情会好 正义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guardian93 (恬淡生活)   2017-08-15 22:19:00
你有办法当场判定到院前死亡??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2:20:00
so? 不给过有错?
作者: guardian93 (恬淡生活)   2017-08-15 22:22:00
乡民说没错的话屋主心里有比较好过?
作者: xier (ZWLYS3)   2017-08-15 22:22:00
工安负责人、违建人、该地违建主管官员都在偷笑了,还好有这屋主出来抗救援
作者: xier (ZWLYS3)   2017-08-15 22:23:00
当责的人不去检讨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08-15 22:26:00
QQ兄今天理直气壮喔,还跟同阵营的空空对呛,反观某人真假掰,老是举别人的反例来突显自己的清高,看了就好笑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8-15 22:31:00
某人整天幻想 但挑衅功力十足
作者: TDKnight (出没高谭版)   2017-08-15 22:33:00
可以不给过啊 阿被嘴了被当凶宅了干嘛又森77
作者: playcat017 (playcat)   2017-08-15 22:36:00
干嘛不嘘?牠都看到祂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08-15 22:55:00
为了无谓的迷信间接害死人 当真民智未开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5 22:59:00
乡民都很爱补脑 屋主"以为"他已经死了呢? 这也要怪拜托去跟兵仪馆申请每个往生者都经过你家沾沾喜气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7-08-15 23:06:00
就路过紧急救治而已,讲的什么死在谁家,拜托有一点爱心好吗?你做不到不代表别人做不到,我以为救人是天经地义,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要求,还有什么鸟时间想到放假会跌哦救人最重要,还担心变凶宅?这不是自私吗?难怪社会上,有很多有大爱的人,也有很多自私自利的人。一样是人,想法行为差很多
作者: idchi (女子白勺)   2017-08-15 23:15:00
同意,尤其是最后一句
作者: kinoko (...)   2017-08-15 23:30:00
我也不觉得屋主有什么错 无端惹祸上身
作者: dylankeelung (luna)   2017-08-15 23:40:00
自私的人真多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8-15 23:44:00
自私还执迷不悟的人真多
作者: aflan5420 (想飞)   2017-08-15 23:52:00
台湾人的冷漠就是被这群老不死的培养出来的
作者: diffmove (纵使相逢)   2017-08-16 00:29:00
我希望那些问何错之有的,哪天他和他的家人需要帮助时,不但没人帮助他们,还冷眼风凉话“我不帮你何错之有”不过好险还是看到有人出来反驳,好险这个岛还有你们
作者: hellojames (HL)   2017-08-16 00:54:00
明显死亡警消就不会送医,不要没常识又要别人勿战。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7-08-16 01:04:00
正视违建问题+1000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08-16 01:51:00
台湾法律已经有规定凶宅的定义??黑人问号......
作者: a540055 (daidai)   2017-08-16 02:05:00
新闻一开始就提到没生命迹象 这还有啥好讨论的!!
作者: Sixxlife (Sixx)   2017-08-16 02:56:00
我觉得自私 不违法但很没道德 没有罪但有心理谴责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16 07:50:00
我个人会选择开门救助。但无法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诋毁别人。真心觉得屋主无辜。明明重点就是违建跟公安。只是没有达到一般人的道德标准就被打成好像杀人犯一样。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7-08-16 08:14:00
理性讨论 第二行就是结论 '个人立场'
作者: QQeevv (qq)   2017-08-16 09:37:00
强迫屋主开门也是另一种自私吧 呵呵不开门=杀人犯?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08-16 09:52:00
真是奇怪的论点都出来了 有人说杀人犯吗?但见死不给救也是事实啊 有啥毛病??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08-16 10:01:00
不就四个字:见死不救。。。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08-16 10:04:00
就硬拗奇怪的论点啊 什么你遇到 大家才自私 扒拉扒拉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16 10:19:00
诈骗频传:造成路边有人倒地不敢救。造成凶宅房价减损求偿无门:不愿开门在我认知中是两件类似的事情。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时光)   2017-08-16 11:08:00
凶宅观念根深柢固的无知可悲!哪块地没死人?!人都会死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16 11:09:00
台北是凶城。台湾是凶国。地球是凶星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7-08-16 17:18:00
怕房价掉 自己家人出事的时候千万别借道 直接让天收掉
作者: diffmove (纵使相逢)   2017-08-16 18:07:00
楼上的,不会,他们一边在需要人帮助时享受好心人的帮忙一边在人家有需要时端出不干我事的嘴脸,一个社会不就是这种人越多,这个社会越烂他们家人在出事时不会被天收掉,因为会有好心人帮他们而他们会很不要脸的照单全收我希望台湾开个“不开门区”,然后那种人通通赶去那里住不是理直气壮?那就祝你们相处愉快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08-16 18:45:00
拒绝让救护车 何错之有,拒绝协助调查 何错之有,拒绝....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16 21:51:00
小黑你举的例子都犯法欸……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08-16 22:43:00
改说 "我没地方让嘛" "我不是很清楚阿" 一堆这种啦这年头连博爱座都可以硬逼需要的让 有毛病的人不少
作者: leesue (??)   2017-08-17 00:15:00
因为你们这些人是把房子当钱看,而不是把房子当房子看啊
作者: Hikawaakira (冰川晶)   2017-08-17 00:18:00
你的意思是到院前失去生命迹象的病人,医院都不用救了嘛~~~反正在你来说,就是个祂了。我希望你能用同样标准对待你未来失去生命迹象的家人。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7-08-17 00:19:00
道德价值<房子价值大家都不是医生,记者更不是,怎么会知道"已死亡"?死亡也要给医生判定,除非明显死亡,要不谁会知道?
作者: palmprints (宇月)   2017-08-17 10:45:00
QQ真的是民粹,都有先进国家在立不给救人或见死不救的罚责了,就不会被自己遇到的自私心态,呸
作者: frice (Frice)   2017-08-17 15:14:00
如果屋主不在家 还有得吵吗
作者: fushuenwu (noname)   2017-08-18 09:53:00
没犯法就是私德议题,旁人只能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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