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卖房子产生的增值税问题

楼主: flying527 (Alvin)   2017-07-05 14:29:24
父母亲打算把台中家里的老房子卖掉,
请仲介评估过后试算是增值税+(某一个税忘记名字)大概要300W左右
房子是在母亲名下,以前已经用过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名义
想请问有何种方式可以节省增值税呢?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7-07-05 14:34:00
你爸用过了没?没用过可以赠给你老子再卖出即可享受一生一次。如果夫妻两都用过慢慢赠与给没用过的子女。再卖出也行。
楼主: flying527 (Alvin)   2017-07-05 14:38:00
我爸跟我 以及我妹 都没有用过,但是赠与不是应该也会有赠与税产生吗? 还是说相较起来比较划算呢?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17-07-05 14:49:00
夫妻两个之间没有赠与税
作者: KYOLONG ( 给人一次机会)   2017-07-05 15:03:00
一生一屋可用 但是要设籍满六年
作者: tacada (enlightment)   2017-07-05 17:05:00
请点此网址参考里面内容 https://goo.gl/5XtH3o应能解答你的问题,里头写的颇详细,还有操作流程可供参考不过里头提到的赠与子女部分不用理会,房地合一后已不适用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7-06 01:52:00
一楼别害人好吗...土地增值税只要土地权利有移转都要课,不管是赠与买卖还是交换分隔,你以为只有买卖要吗?而且赠与以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受赠人非自住者所以无法以自住税率办理
作者: aflan5420 (想飞)   2017-07-06 03:37:00
持有6年用一生一屋,不然就是等继承免增值税捐赠给政府也不用增值税,参考看看
作者: AFP (国文好难)   2017-07-06 12:05:00
土地税法28-2条:配偶相互赠与之土地,得申请不课征土地增值税,但于再移转第三人时,以该土地第一次赠与前之原规定地价,计算涨价总数额,课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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