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买卖破局 2千万拿不到 永庆:暂保管票据

楼主: nook777 (一加一)   2017-06-04 20:40:09
其实没有这么复杂啦~这状况其实并不少见,只是因为这间是大间的才会上新闻..
当屋主的"抵押设定金额",高过买卖成交价的时候,要分为两种情况来分别处理。
1.实际欠的钱<成交价
屋主帐面的设定抵押金额虽然比成交价高,但持有的期间有陆续还款,所以实际的欠款是
小于成交价的。这时候要跟银行确认余款,同时跟2胎或3胎的债主谈好还款的时间,等手
续跑到最后时,再带着屋主跟债主一起去地政涂销就好。(债主的钱一样要等交屋后才会
拿到。大部份的债主其实重点是拿到钱,补个协议书或本票其实都还满好讲话的)
2.实际欠的钱>成交价
这就比较麻烦了,屋主必须要在约定的时间点之前,自己搞定2胎或3胎。这个时间点谨慎
一点的业务会押在用印前,心脏大颗的会押在完税前。总之屋主没把抵押的金额压到成交
价以下,手续等同卡住不会进行。(简单来说,卖掉不够还钱都是GG)
只要是抵押设定的金额>成交价时,小黄小绿都会把这种情形补在合约书内,然后补个时
间点,上述第1种的屋主要请银行开余款证明,第2种的屋主要自行搞定2胎或3胎。(直营
店的主管心脏都很小颗的...业务签一间也分没多少,弄不好还要被客户告,公司也不会
帮忙支援 科科)
回到实务上,屋主就是因为缺钱急售,所以通常不管是上面的第一种或第二种屋主,遇到
有买方愿意接手,跟溺水捞到救生圈一样,不管代书或业务提醒了一堆注意事项,往往都
答应的很开心,先签了再说。或是遇到老一辈的屋主,觉得房子卖了怎么不能先拿钱,这
才是后续容易出包的地方...
买方的求偿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作者: popo889 (鸡蛋糕)   2017-06-04 20:43:00
作者: hc23 (饿)   2017-06-04 20:44:00
推跟溺水捞到救生圈一样 XD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7-06-04 21:25:00
n大这篇的状况解释得很专业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6-04 21:39:00
希望房版多一些这类讨论 感谢
作者: kaiming7955 (说好不打脸)   2017-06-04 22:20:00
推专业
作者: midmid   2017-06-04 22:34:00
专业推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04 22:40:00
溺水捞救生圈 顺便再捞二千万 我是看不懂这些程序 不过明显受益的是卖方
作者: meianhua (我是男生唷)   2017-06-05 00:14:00
好文
作者: dollarshih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2017-06-05 16:16:00
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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