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代Po
如题朋友家里有一块地
地上有一栋5透天
地上建物是朋友的
土地则是他亲戚的
目前都是他们父母过户在他们身上
但是我朋友在担心万一以后家里出了什么意外后
跟亲戚撕破脸(目前关系不是很好)
他那栋建筑物是否只能听亲戚由命呢?
还是说地上建筑物也可以争取什么相关的权利?
若不能po这我会删文,感谢!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7-05-26 18:37:00我怎觉得建物在你朋友手上他亲戚比较惨XDDDDDD
作者: MILF (haha) 2017-05-26 18:43:00
只怕亲戚卖地给别人来拆屋吧
建物有地上权;如果土地要出卖时,建物所有权人有依同条件优先购买权。反之建物出售,土地所有权人亦同
作者:
showcoai (嗜血跳跳虎)
2017-05-26 22:22:00虽然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他卖得超高,部也等同没有?
作者:
EmirC (...)
2017-05-27 07:24:00先看房子有没有保存登记,有就做地上权登记,没有就绑租约
作者:
casko (^(oo)^)
2017-05-27 08:39:00如果是无期限地上权 那就恭喜了
作者:
NYYY (NYYY)
2017-05-27 14:43:00同样的问题发生在我身上。已跟亲戚撕裂有没有这方面的高手教我如何处理。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5-27 15:01:00建物如果有保存登记,应该就不用担心,上法院最多也是判支付土地租金而已,不用怕被拆,他要买卖也可以用优购权
因为如果有做保存登记,在土地跟建物登记分属不同人时已视为有地上权。再依土地法104条,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要买卖就是谈租金囉还是Q大有什么见解
没什么特殊见解 只不过有没有地上权并不是大家说了算有听过有保存登记的建物仍被判要拆屋还地的案例在土地与建物分属不同人时视为已有地上权??小弟学艺不精不晓得那个法律有这样的规定 尚祈大大告知
保存登记=有权状,登记名下,房屋税设籍是你名字就算登记名下了。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5-28 17:04:00法拍土地跟建物拍定人不同时,视为以有地上权,民838-1.这是唯一有视为地上权的法条,地上权是物权非经登记不生效力,但是可以适用民法425-1(如果继承前土地建物同一人,因继承土地房屋所有人不同时),推定在房屋使用期限内,有租赁关系,不受449 I项规定,也就是不受租约不得超过20年限制,优购权是依照土法104条,基地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地上权人 典权人有优购权,法条内容很多,手机打字不便,请自行查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