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附收到的公文图
http://imgur.com/a/GJTYa
http://imgur.com/a/liH0b
http://imgur.com/a/ZhbWR
好啦
我的理解就是台北市要开始抓,规定为商业用途,却做住宅使用的屋主
事实上情形我看过去也维持至少10年之久了
大直居民我想应该不少屋主收到时会觉得莫名其妙吧
看到限期未改善罚锾6万-30万应该吓坏不少天龙屋主
话说,我的理解是,就去更改成商业用途
办理房屋使用情形变更
缴商业用的税金
其他应该跟原本一模一样吧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分享后想说看有没有我没注意到的地方
作者:
HuangJS (段誉)
2017-05-19 01:02:00本来就该做的事 为了选票不做的前几任 该鞭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05-19 01:09:00这时候就会喊没钱了 真讽刺的一群人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19 01:24:00应该是有人一直检举...建管结不了案...把税率改成商业...可以解释说作为商业使用...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7-05-19 03:04:00大直居民很有钱 区区几万块不会看在眼里 要罚快罚
作者: wei5566 2017-05-19 04:36:00
大直居民很有钱的 不怕罚 区区几万块而已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5-19 06:26:00大直居民很有钱的 不怕罚 区区几万块而已(千万别该 不然不尊贵了)
作者:
wanttu (hi)
2017-05-19 07:02:00大直居民要装穷了
作者:
IS0987 (FQ)
2017-05-19 08:27:00公文就是叫你多缴一点税就好了
作者:
love413 (...)
2017-05-19 08:33:006-30万是能吓谁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7-05-19 08:47:00不能指定某一最小房间为办公室,其他仍是自用住宅吗?我听过很多SOHO族去国税局申请营业登记时,营业处所可以指定住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办公场所,其余仍是自用住宅
6-30万是能吓谁??推文的人不知越有钱的人,越斤斤计较吗?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7-05-19 09:06:006~30万是连续罚,应该就很恐怖
作者:
billmin (hahaha)
2017-05-19 09:22:00他们很有钱拉 不怕不怕
作者:
asole (涝塞输球超爽的)
2017-05-19 10:27:00大直居民hen~有钱的 几万也新闻?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7-05-19 10:29:00有钱人几十几百块都会计较了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7-05-19 11:03:00越有钱越爱计较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7-05-19 11:18:00柯市长什么时候来新竹整顿一下 XDD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05-19 11:29:00商业用税金可以回报一下10年屋大概算起来多少钱吗看法条是1.2%->3~5% 但本来如果是缴1万 变3万好像也不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9 11:42:00这叫做对自我坦白的屋主进行勒索性加税,什么叫自我坦白,就是申请自用住宅税率等于是自我坦白违规使用,现在缺钱加税,就是让屋主选,是加税(直接缴给税捐单位)呢?还是缴罚款呢(由分区使用主管单位开罚,最后还是进市库)?总之就是市库会增加收入,多少或以及来源不同.胆小一点的非投客屋主,一般会选加税.胆子大一点的就选被罚一次,赌对了说不定就只罚最多1次(<=1,有可能0)以上纯属分析,没有任何保证.被罚超过1次不要来找我to K大,这应该不会被追税,税捐单位不管分区使用,只要当时认定自住时确实自住,现在去改商用,也只是认定为一般性想改商用了(要租人了,很合理啊),除非税捐单位能掌握你是前面是实际租人但短报为自用,不然是不会追补税的违建农舍连合法性都没有的,照样逐年抽自用房屋税 XD
市政府就只是按规定走而已,反正大直居民很有钱我记得变更使用麻烦的是后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05-19 12:25:00所以是请登记soho 明年起改缴3倍房屋税的意思对吧
小弟是该地区房仲,处理到手软..空屋拍照改非住非营或提出当一般事务所的使用状况SOHO族可采用一般事务所登记使用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9 12:49:00守法就照K大这样做,不守法就自己赌一把试看看输赢
作者:
lunkk (lunkk)
2017-05-19 13:14:00请问一下,那边的商业区跟一般商三商四土地不一样吗??商三商四不是可以盖住宅??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没看)
2017-05-19 13:22:00基隆河附近地区土地使用分区与都市设计管制要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 大直那一段管得比较严
作者:
bilibo (找寻最初的感动)
2017-05-19 14:19:00罚60万~300万比较合理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17-05-19 14:29:00先抓士林官邸的那一群,现在还在盖空屋,看来没在怕
作者:
ebv 2017-05-19 14:59:00大直居民有的就是钱 不抓是看不起他们好吗?他们会很生气的!
作者:
cool189 (小酷189)
2017-05-19 15:16:00爽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7-05-20 22:30:00
大直居民hen有钱,一个月罚6万罚到30万都小意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