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附收到的公文图
http://imgur.com/a/GJTYa
http://imgur.com/a/liH0b
http://imgur.com/a/ZhbWR
好啦
我的理解就是台北市要开始抓,规定为商业用途,却做住宅使用的屋主
事实上情形我看过去也维持至少10年之久了
大直居民我想应该不少屋主收到时会觉得莫名其妙吧
看到限期未改善罚锾6万-30万应该吓坏不少天龙屋主
话说,我的理解是,就去更改成商业用途
办理房屋使用情形变更
缴商业用的税金
其他应该跟原本一模一样吧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分享后想说看有没有我没注意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