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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记者郑鸿达/台北报导〕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
老屋重建条例),条文规定在条例施行3年内申请的重建计画,可加码给予建筑基地基准
容积10%奖励;5年内申请者,重建期间免征地价税;重建后,地价税、房屋税减半征收2
年,若未转移所有权,房屋税可再延长10年,最多以12年为限。
本条文适用对象,分别为不符合《建筑法》、《灾害防救法》等,需限期或强制拆除者;
安全性能评估未达最低等级者;以及经结构安全性能评估结果,建筑物耐震能力未达一定
标准,经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设置升降设备者,且屋龄30年以上者;为实现土地正义原则,
避免都更常见争议,特别规定重建计画须取得“全体土地或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
为鼓励重建,条文给予重建计画内建筑基地适度的建筑容积奖励,最高不得超过建筑基地
1.3倍基准容积或1.15倍原建筑容积,在实施3年内申请重建者,可再给予10%容积奖励,
但老屋重建时,虽得合并邻接之建筑物基地、土地办理,最高以1000平方公尺为上限。
对于租税减免,条例施行后5年内申请者,重建期间免征地价税;重建后减半征收地价税
、房屋税2年,而若再减半征收期转移建筑物所有权者,可再延长房屋税减半征收优惠最
高10年,等同房屋税最长得减半征收达12年,但此优惠限定于建筑物持有者为自然人。
为保障弱势,在重建计画范围内有居住事实且符合社会、经济弱势者,若因重建导致无屋
可住,地方政府应提供其社会住宅或租金补贴等协助。条文也规定,受委托办理结构安全
性能评估者,若签证、出具不实之评估报告,应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申请时效,条文指出依法申请重建计画者,必须于本条文施行的10年内,也就是在民
国116年5月31日前提出重建申请计画,若逾此期限,就不能享有本条文所给予的各种改建
优惠。
内政委员会召委姚文智指出,国家面临严峻的都市、住宅发展问题,本条例通过,无非是
落实居住正义;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表示,条例甫提出有包括图利、规避容积、高度限制,
无限期减免房屋税、老旧不代表危险等疑虑,但经委员会讨论时一一检视,也获合理解决
。
民进党立委陈其迈指出,据内政部统计,国内屋龄30年以上建筑约有380万户,其中约有4
成建物、154万户房屋,无法符合现行耐震标准,恐禁不起地震侵袭,若能制度性解决老
屋重建等问题,让民众住得更安心,对于建构都更相关机制,《老屋条例》是第一步。
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47010
其他:
三成容积奖励,条例通过三年内实施再追加一成容积奖励,
地皮商哭哭,营造厂重返农药,供给量大增建商纷纷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