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ec1999 (爆爆王)
2017-04-01 18:21:48最近有块祖地要强制分割约30多人共有 我是被告
原告方 请的估价师 估的方式非常不合理 如下:
一、相邻两块地不同地号 同一人持有
为什么调整率是分开计算
我问估价师 他说:
不同地号就算是同一人持有相邻也不能合并 要分开计算调整率
二、同块土地 数笔相邻土地形状大致相同
只是面积大小有差 合并也很容易 竟然可以下修调整率
不用依持用面积大小共同承担补偿费用 还能得到补偿
那相对多人共有大面积土地持有人岂不公平
难到不用考虑将来合并效应
我问估价师 他说:
估价原则规定 要考虑 临路面宽
小面积临路面宽小 大面积临路面宽大
就算将来很容易和邻地合并也不能列入考虑
我听了差点晕到 大面积持有 或多人共有的岂不成了冤大头
难到估价不用视情况调整
不知那位大大 了解土地估价的
为什么有这么不合理的估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