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ster08 (克喜口母)》之铭言:
: 不是整栋,只有第四层楼 开价1.2亿 降为9500万
: 我想请问当初这样的建物在2006年买 行情是多少?
: 我做机械业认识的每个老板都很感叹
: 当初把投资机器的钱 ,投资房地产就好了
针对楼下有人贴的这个文章
http://i.imgur.com/JLbGNOU.jpg
这家伙根本直接把都更后的分配坪数 抓旁边时价登录的价格 直接喊出来当作直卖的价格
当然会被人当作疯子没人要理他 哈
权利变换已经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了 类似用股份的方式去分配回都更后的总净值
他老大想当最后一根钉子 希望多拿一点好处
实际上一块饼就是这么大 你想多拿好处就是其他所有人的权利要被牺牲
最后一户基本上只要整体都更案同意比例高过某个门槛 的确是可以强制拆除的
你无法以你一个人的意见去抵挡其他所有人的意见
还讲到谈条件这回事 证明他根本只做房屋仲介没碰过土地开发的东西
谈条件这回事只适用于地主合建的模式 走权利变换的都更模式大家都同样起跑点
最公平 你拿不可能比别人多造成别人吃亏 这也是钉子户们最不喜欢的方式
因为每个钉子都会认为自己的破屋是无价之宝 要天价才能割爱这样
也许他分配回的房子 有到扣车100坪的话 基本上用单坪100万是有可能卖到1E啦
没详细资料没办法精算
但粗抓他那边假设他土地一坪能盖10坪 也要他持份有到十坪土地才有可能
而且还要扣除更新建筑成本花费喔 科科
真的想要钱 更新完后分回房地在拿出来卖不就好了?
还是又要扯回忆无价@@? 27年的房子还觉得新不认为没有流动性风险?
那也真是祝福他了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