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看两间房子,中永和交接处,两间都是旧公寓30几年
A
权状19 室内使用坪数17
有都更机会,整合ing
3楼
近捷运、大马路旁巷子
B
比A贵接近一百万
权状24 室内23 但多一个不计坪数的小露台约1坪多
较没有都更机会、巷弄内
4楼
离捷运较远
简单说
A的好处是交通方便、有都更机会
B是住起来舒服又爽、空间大
(其实AB 骑车也差不多五分钟
我倾向B,因为使用空间大
现在两大一小、未来两大两小可以一次定位
朋友家人倾向A,先求有将来再换房
A比B好脱手、交通方便好租人
可是我觉得如果没有脱手、A都更不知道几百年才会用好
这几年都要窝在小小房子
等老二生出来又要搬家
朋友家人觉得买房要考虑脱手是否容易
不然以后年纪大换房不容易
难道不能同一个地方住好几十年吗?
板友觉得如果是您
会选小A还是大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