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委托仲介帮我们出租住办空间,承租人签了两年合约但实际只缴了一
个月以后就没缴房租也避不见面,根据合约已经跟他解约(存证信函已寄),更可恶的事,
还把我们两间浴厕拆掉,天花板也拆掉,害我们重新装修花了很多钱,损失惨重。
根据我们跟仲介公司的服务费是,一年半个月,两年一个月,承租人是签两年所以我们缴
了一个月的服务费给仲介,但房客实际承租的时间才一个月就摆烂不理,还造成我们重大
的损失。
仲介曾口头告知会退还给我们约2/3的服务费,但是之后又置之不理,也开始摆烂,想请
问这方面的达人,这种情况下或是哪一条民法可以追讨回这笔仲介费吗,因为第一次遇到
这种事情,真的有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很苦恼。
真的很需要协助 谢谢
以下附图给各位看我们的房间被弄得多夸张....真的很恶劣,不缴房租又要破坏房屋。
http://imgur.com/F5TRUPO
http://imgur.com/PxAl2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