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案件,小橘今天有说明了,简单来说就是
1、去年9月成交时,房仲第一道防线有说明只能贷六、七成
就算没说,签约时代书也有告知如果贷款不足要用现金。
买方是表示有其他房子可以增贷,月收入有四万应该没问题
2、签约时,签约金40万,买方只付35万,另外5万有约定几天内补
,但签约后因买方家人间发生争执(因买方名下有不动产,买方为
规避日后丧失中低收入户补助金资格),所以要找第三人(人头)当
登记名义人,所以才会拖延,且期间内买方不接电话也不出面
3、屋主等了三个月到12月多,也寄了存证信函,买方都不协商,所以
才会没收签约金
因此,这个事件其实就是买方不知道有没有找到人头,结果就片面毁约
跟当初押不押条款就比较没关系了,有兴趣的人可以到fb找小橘的粉丝页
就有公告了。
虽然我离开小橘一阵子了,但以小橘在桃园是直营店,公司又很重视商誉
所以应该不会做这种坑杀的事,不然在消息出来前就会跟买卖双方协商完了。
不过记者这种只采访单方面的说法,应该也是为了吸仇恨值吧~
反正先说房仲不对,大家就会跟着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