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1日电)前国发会主委林祖嘉今天表示,台湾民众的租税负担率
不到GDP的13%,其中房屋税与土地税等财产税,实际税率偏低,远远不及许多先进国家平
均约现值的1%。
前立委曾巨威、前台北市副市长张金鹗、前国发会主委林祖嘉、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等
4名学者,上午在立法院召开“支持公平合理的房屋税调整”记者会。
林祖嘉说,台湾民众的租税负担率不到GDP的13%,远低于其他先进国家一般20%以上的水
准,但台湾所得税的最高税率达到45%,却不低于先进国家的水准,也就是台湾在其他方
面的税收是相对较低的,例如台湾的房屋税与土地税等财产税,实际税率偏低,远远不及
许多先进国家平均约现值的1%。
曾巨威说,台湾长期财政失衡问题严重,政府税收占GDP12.8%举世少见,地方政府入不敷
出情况更是恶化,而财产税(房屋税加地价税)收入占GDP比率约为0.88%仅经济合作暨发
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准1.8%的一半左右,明显偏低。
林祖嘉说,支持房地合一税及不动产依实价课税等改善财产税制的重要改革,且台湾有近
85%的家户只拥有1栋住宅,因此支持自用住宅应该负担较轻的税率,而非自用住宅应该要
缴纳较重的财产税,这才符合租税公平的基本原则。
曾巨威说,现行房屋税制可修不可废, 房屋自住税率应从1.2%降为1%,但认定标准应限
缩为1户或2户以内,地方应灵活运用“打折”工具,减缓改革冲击并兼顾政策性考量。
他说,为符合实际现状与配合标准单价调高,房屋折旧年数可从现行最高60年调降为50年
,并建立房地合一的不动产税制,解决台湾的财产税问题。1050811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8110184-1.aspx
房屋自住税率从1.2%降为1% 认定标准应限缩为1户或2户以内 炒房大户表示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