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屋税存废/房屋税谦卑何妨?

楼主: shhsu (shhsu)   2016-07-20 01:42:11
内文:
2016/07/19 03:21:32 联合报 陈 /东吴大学法商讲座教授
当我听到有人以宪法第十九条,回应我宪法第十五条的主张时,我就知道谦
卑不是件容易的事。
引发房屋税的讨论,我不遗憾,因为之前许多研讨会,以及不少教授的建议
,都不获重视时,“矫枉必过正”,提出废税的呼吁,才有大家共同关心讨
论的机会。
先处理比较情绪性的言论:“陈 当院长时,为何不出来讲话?”,其实第
一天我已说明,在任时,房屋税条例尚未修正,而税基、税率也相当谦卑,
不构成对宪法第十五条的威胁,自然无从置喙。后来二○一四年条例修正扩
大税基、税率的授权基础,二○一五年起各地方政府开始积极运用此一授权
时,就必须接受宪法第十五条保护人民生存权、财产权的考验,甚至新的条
文、新的子法出现,也应重新接受宪法第十九条的检验,而不能再以二十年
前的三六九号解释搪塞。
其次是土地法第一八七条自用住宅免税的规定,不少人直觉的反应是“那是
普通法”,应优先适用特别法的条例。我要指出,土地法在早期立法时特别
针对自用住宅有所规定,是在未制宪前已有保障基本人权的宪政观念,是极
有高度的立法。其后房屋税条例立法,其实只是一纸纯“财政性”的法律,
简单的说只是立法收税,以符合宪法第十九条的要求。当时恐未注意到土地
法第一八七条的立法高度,以及忽略该条文才是真正“自用住宅的特别法”
。二○一四年的修法,既然意在平抑房价,表示房屋税条例已进入“非财政
性”的境界,换言之,具有“诱导性目的”,此时更应考虑到悲天悯人的宪
法第十五条。
再由税基来看,假设有人在银行存款三百万元,政府立法规定每年须缴税三
%,此人势必抗议,因为侵蚀到财产本体。如果立法要求由存款利息中征收
所得税,当事人就较无意见,因为既未侵蚀财产本体,又有现金流支应。同
理房屋税条例以房屋评定价值为税基,就具有侵蚀财产本体的意味,所以应
该谦卑,做到对生存权、财产权最低的侵害。目前房屋税条例在执行上对税
基的评价是否合宜?大可公开征求意见,以求符合“量能课税原则”、“租
税法定原则”、及“信赖保护原则”,其中路段率观念究竟有无牴触母法中
“扣除地价”的规定,乃至与地价税重复课税的争议更应究明。
在居住正义的大纛下,有人认为提高房屋税可以惩罚炒房,这与我在文章中
一再强调“自住房屋”的说法并不冲突,因为持有超过“自住”目的之房屋
(炒房),已无宪法生存权的顾虑,如税率较高,甚至累进课征以达到诱导
性目的,谁曰不宜?
讨论国家体制,其实不必情绪用事,中央有维护房市的任务、地方有财政收
入的考量,多数谦卑的民众更有宪法应予关怀的必要,兼筹并顾、共同讨论
才是正办。
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837555
其他:
陈 在2013年2月离开行政院,当时实施的是“旧”的房屋税条例; 现行房
屋税条例在2014年完成修法,2015年起,地方县市依新的房屋税条例大举调
高税率,他质疑的是现行的房屋税条例。
陈 任内实施的是《奢侈税》打击炒房。我赞成针对投资炒房课重税,课囤
房税,不认同对自住加税,甚至于追溯15年、30年加税。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7-20 06:50:00
千倍再千倍...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7-20 06:55:00
口袋深 加税又何妨?付不起? 那是你鲁!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6-07-20 06:59:00
套套加点税就唉唉叫,是没钱是吧。
作者: beeboy (beeboy)   2016-07-20 07:25:00
赞成自住房屋免税 缺口由个人持有3间以上填补 避免屯房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7-20 07:27:00
冲哥房地产赚了几亿?房屋税几万块缴不起?
作者: este1a (曾几何时臭机八)   2016-07-20 07:30:00
典型官僚人渣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7-20 08:02:00
炒客:台湾需要冲哥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7-20 08:45:00
个人3间也不合理,否则4个成年人就能囤12间了
作者: Uber (Uber)   2016-07-20 08:48:00
自住免税,超过加税,这观点不错啊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6-07-20 08:50:00
加税 转嫁 井喷啦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7-20 09:26:00
汽车自用还不是要缴税 自住免税?第二户以上加重就好最后一段共三小?论述半天就是废话现在就是对炒房跟囤房无作为啊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6-07-20 09:39:00
拿存款来比真的好笑 钱跟土地性质又不一样
作者: fytnship (<( ̄︶ ̄)>)   2016-07-20 09:46:00
不合理的过低状态也能被解释成谦卑 真厉害
作者: mopigou (mopi)   2016-07-20 09:55:00
房价怎么不谦卑?
作者: codehard   2016-07-20 10:12:00
说个笑话 台湾房屋税重 哈哈哈
作者: Axcic (GLASS SKIN)   2016-07-20 10:23:00
持有两间或两间以上的 从第二间开始课重税
作者: Neymar (内马尔)   2016-07-20 10:43:00
自住免税,有些人眼里只有颜色没有是非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20 10:48:00
根据这些会钻洞的老鼠..自住免费..他会想办法钻洞的直接买路都封死..又可增加国库收入经营地方建设..我缴税得花钱..但可以封住这些老鼠..感到很值得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1:10:00
为了封死老鼠,所以先把全民当老鼠,再一网打尽…伟哉楼上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20 11:21:00
这具体实现了"自住没差"..几千块会要你的命吗(笑)如果几千块会要你的命..你不该拥有这房子..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1:39:00
自住没差…那照楼上逻辑,来个“活着没差”口号,政府每个月向人民收人民税3000元,缴不起喔,不好意思,那你不配活着,楼上觉得如何?喔 对了 你可能会觉得我把这两个东西类比很荒谬,但实际上,生存权跟居住权都是宪法所保障的东西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6-07-20 11:44:00
缴个几千块税就违反居住权? 真是有够好笑的一个滑波谬论到极致的逻辑还有人附合 真是.....提出的人还是我们前行政院长 难怪台湾会现在这鸟样这种咖都能做行政院长 唉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20 11:59:00
几千块就违宪?你套很大也不要这样扯..所以你一毛钱都没缴过? 国税局可以来关心一下喔..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2:00:00
楼上大大我相信改天政府说他保障了你的生存权,所以每个月跟你收5000元,你也会乖乖缴出来的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20 12:00:00
人民税3000..如果你所得有3个亿..30000也OK好吗?就算你22K~一年多缴给几千有伤到?还是你22K也没有?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2:02:00
没有喔,现在政府是说“无差别收费”,管你有没有钱,全部都得缴…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20 12:03:00
房价趁高..快点卖一卖租房子吧..可以免税住好几十年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2:04:00
A大,像你月收只有3k也得缴钱喔,因为“自住无差”“活着无差”阿,收入,政府管你去死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6-07-20 12:08:00
某t又再做滑波谬论了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2:10:00
我只是顺着前面几位大大逻辑,莫非他们说的也是谬论…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6-07-20 12:17:00
我看不出来他们的逻辑跟你一样 差远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7-20 12:22:00
车子自用要不要缴税?缴不出来不要开车骑车啊二户以上开始重税 根本影响不到大多数人可是什么都要免税 那国家是要吃土喔
作者: tr920 (ivan)   2016-07-20 12:26:00
两户以上重税我赞成,但是自住的低一户,牵涉到人的基本居住权,这跟车子缴税概念差很多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7-20 12:28:00
住房权确实要保障啊 但是买房权不需要啊有能力持有就缴税啊 汽车不说 机车也要缴啊不是每个人家里都有捷运公共汽车耶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7-20 12:34:00
随便问个路人都知道一人一间免税最公平 就不知道为什么修一堆3间 2间 家户计算之类的烂方案在那贻笑大方照这个立法精神就直接房产移转所得扣掉年度通澎赚的部份比照最高所得级距课45%重税不给赚钱就搞定了只是这样修完以后只剩实际需求交易量 房仲全死投资跟置产的需求也全死 GDP砍一刀变负的自用屋地税轻税原则再侵蚀地方税基 置产性的重税应该补不起这个大洞 六都以外都可以破产大拍卖了所以不要问冲哥为什么乱搞一通只管自己的生活他就是能硬撑还能安全下庄的最后一手 后面接的都准备大大破大立 会不会重生不知道 但是肯定要先大爆炸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6-07-20 13:52:00
二中哥自己有几间房子 然后价格多少 查一下就知道了人会讲怎样的话都不意外阿
作者: paul0917 (保罗)   2016-07-20 14:18:00
冲哥崩溃了加油好吗缴不起卖掉就不用缴了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20 14:26:00
现在的问题是他只是个平民..一般的多多而已..他当阁揆的时候不做..现在才在那边放马后炮..
楼主: shhsu (shhsu)   2016-07-20 19:31:00
他任内的房屋税条例是旧的,跟本没有做不做的问题。他批评是现行的房屋税条例,是他离职后才修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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