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房仲制度为什么不学美国?

楼主: aulune (我还是我)   2016-07-18 14:08:03
以下方法应该可以避免房仲暴利或饿死, 让买卖方的房仲都有适当收入可拿
不知道为何不做? 政府立法摆烂? 还是有官商勾结? 或是因为现在基本上是垄断
这些小绿小黄不想放给个体户去做?
精神很简单 就是公开透明 不但实价登录公开 所有房子要卖 要卖多少的的过程也都
公开
规则很简单:
1. 买方有房仲 卖方也有房仲 除少数情形外为两个不同的人 各拿交易的3%
避免利益冲突
2. 为避免买卖争端, 成约时必须透过履约保证公司及履约保证帐户. 这样的公司要负责
清查卖方房屋有无隐藏的贷款或欠税等问题 他们收取订金 若成交过程有问题,
买方问题则订金给卖方, 卖方问题则订金给买方
2. 所有要卖的房子 上市之时 强迫公告给所有人知悉
若违反的一律成交无效
3. 要卖的房子卖价多少 几号拿出来卖 几号开屋供所有人参观 几号收订单
全部公告
4. 如果一个房子卖不掉得重新上市再卖 则会有人质疑是否房子有问题
诸如验屋验出漏水 结构问题什么的
卖到一半买方抽身不玩了 重新上市则卖价大概就少个5%-10%以上吧
5. 卖方也会在各组订单中慎选买方, 好房子不怕没人标, 找个最好的买家, 贷款贷得下
来的卖
6. 因为实价登录与多个人订单 卖方没必要故意抬价
价抬太高 开屋参观时万一没人来看房子 结果进来的订单就少
反而造成卖价低
7. 会有许多的房仲变成个体户, 所有流程都垂直分工并且标准化法令话
工作拆为各公司去弄, 如验屋, 贷款, 履约保证公司等, 这样就不需要一个大的小黄
小绿 个体户房仲可以跟各个公司合作就可以
而买方不太可能有足够的知识去跟这些公司各别交涉, 所以还是会找仲介, 避免私下
交易坑房仲的问题
大家觉得?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6-07-18 14:11:00
下回就有?房仲制度为何不学日本??房仲制度不学XX国?…呵…台湾有台湾的玩法
作者: fox999 (fox)   2016-07-18 14:12:00
台湾不一样
作者: aotonis (买卖房屋可找我呀~小罗)   2016-07-18 14:12:00
只能说~ 这里是台湾~
作者: huiliu (马铃薯)   2016-07-18 14:13:00
只会抄袭的最终都是失败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时光)   2016-07-18 14:15:00
因为台湾并非正常的房屋交易市场,才衍生炒房与纠纷
作者: roy1190 (耶加雪菲)   2016-07-18 14:17:00
因为有很多人卖房子不想给别人知道
作者: hermit777 (江边青峰云烟)   2016-07-18 14:48:00
不能炒作很不方便
作者: sospeter (预测未来)   2016-07-18 14:58:00
说得不错,但终究只是个乡民,没人会在意你的言论.QQ
作者: HuangJS (段誉)   2016-07-18 17:00:00
很中肯 但台湾法令就是要搞模糊地带 才有人为操作空间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6-07-18 18:11:00
OK阿,不过外国的法规适用于外国文化,台湾....嗯嗯嗯....台湾的根本问题在于,不杀价就像买贵,会死人要买一定要买最便宜然后市场冷冻,有钱人不急着卖,只有少数缺钱的会抛售最后就变成,租屋市场要健全啦~~~balabala....跟现在很像房价最后会回归租金行情,租金会回归区域薪资行情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07-18 20:29:00
因为美国的制度建立在房仲业者相对台湾来说很少牌子相对难考 也相对难维持的基础上 台湾喔你把牌子弄难考 就开始各种牵猴租牌拆佣 一切都是因为过度竞争啦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6-07-19 09:45:00
您是不是不了解台湾??买方跟卖方都3%好像比台湾实际高了除了几家大的,台湾很多房仲不就是个体户吗
作者: scasper (no country for the old )   2016-07-19 12:00:00
那么会讲,你怎么不去当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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