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跟帅过头黄家进老师买的竹南大埔预售屋
因为严重超出行情 所以决定解约断头
解约时间点是在去年年底 而已缴工程款超过15%的部份 建商就开了张支票给我
我当时也就把票存进银行
而支票兑现的时间点是在今年年初
最近要报税了 这笔损失应该可以抵税
但这笔损失应该要算在去年还是今年呢?
(我比较倾向认为是去年 因为解约协议书和发票的时间都是去年)
(其实如果可以 我希望可以拆成两年报 这样我两年都不用缴税了 帅老师赚得超狠)
帅老师号称一条龙服务 又精通税务眉角 断头户的税务咨询应该也有做吧?
不过帅老师最近惜字如金 我可能等不到他的答复 希望众版友可以指点我一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