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买房真的要有警觉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4-22 03:01:46
: 首先 我自己是房仲 要嘘我护航房仲的请自便
我也算是房仲
只是现在转做别的
: 房仲没有骗你
: 中古屋本来就多少有壁癌
这我能认同大部分的中古屋,难免有壁癌或疑似壁癌
这不管房子几年
几个月的新房子也会
脱漆剥落都有可能是因为壁癌问题
或是混凝土品质或施工方式导致
工人在灌浆的时候丢个菸蒂,丢个槟榔渣
都可能导致很小区块混凝土品质不佳
用的清洁剂也可能伤到
: 高雄中古透天至少都20~30年以上
台北市都不敢这样说了
更别说离开台北市
离开台北市
: 壁癌难免
这我可以认同如同前面
: 这边没讲到是否做瑕疵担保
: 如果确实半年内发现有漏水情况 可要求屋主修缮
民法的瑕疵担保为五年(非保固)
你原有的问题在交屋5年内都可以请求
可是问题来了
你要如何举证原有???
不是因为地震 台风 装修 人太胖 跟老婆太激烈 小孩太皮
这时候又回到
当你5年内发现的半年内必须提出请求
会说半年
是因为半年内是屋主不易举证,非原有
除非装潢有拆到那一部分,或做到那一部分,或是附近
过了半年
换成是买方难举证
即便是第181天
也要证明你不是交屋当天发现的
: 如果没做瑕疵担保
没有所谓的不做担保
: 那就是屋主已经有折让价金给你
不做担保折让
都是合约很清楚写
哪个位置
哪边
不同地方就依样要处理
至于有人说依现况交屋
就是不做瑕疵担保
现况就是没问题
有问题一样找你
: 不知道这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 房仲卖房子不可能把屋主的家具什么全部搬开检查
真的有心
没有一间交的过
我也遇过
屋主送他家电家具
过几个月跟我说
冷气太耗电
热水器太耗水
要跟我还有屋主求偿电费跟水费
: 仅能以眼睛看到和屋主讲的状况的尽到告知义务
: 至于你说的态度不同 状况没讲清楚不作评论
至于漏水 壁癌
说真的处理费用也没有说很贵多贵
处理方式很多
就是谁出钱跟工法问题
屋主出你一定要求最好的
屋主给你钱自己弄
这时候就变成有就好
看多了
不过现实面
这这种时候屋主一定是绝对优势
钱在屋主口袋
房子在你名下你再用,贷款你在缴
他不给你钱你只能告他
告他你要不要修
修了证据保全问题来了
还有法院判的也不见得够你修
只要前屋主不怕跑法院
跟你皮到底,给法院判
你也拿他没辙
这时候考验你要不要跟她玩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22 04:38:00
现在很少人估多少就砍多少价的...都是几倍的砍价...这篇当事人看到其他地方有壁癌可是一毛都没砍非常不专业不然通常其他地方砍的价格就足以弥补没看到的地方的工钱应该是冲动型的买家...和房子一见钟情闪电结婚之后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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