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买房真的要有警觉

楼主: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4-22 01:47:38
※ 引述《stanley123 (嘿嘿)》之铭言:
: 标题: Re: [闲聊] 买房真的要有警觉
: 时间: Thu Apr 21 00:04:38 2016
:
: ※ 引述《recall801108 (EDEN)》之铭言:
: : 近期父母在高雄买了一间中古透天,虽高雄某连锁的房仲有告知壁癌,但当时她说房子多
: : 少有壁癌,也没特别告诉我们壁癌实际范围,因我们赏屋时,前屋主还在,那时有家俱,
: : 前屋主搬离后,在原本有家俱的地方,发觉原来壁癌不只一小部份,而是非常大范围,觉
: : 得用家俱挡起来很不诚实,不知道处理起来会不会很复杂,或许对房仲来说只是一个案子
: : ,但看到父母亲花了半辈子的心血却那么忧愁,真的很不舍,告知房仲却跟买房前态度整
: : 个不同,整个推的一干二净,觉得买房真的要小心警觉。
假设原原PO的内容为实
以下试以原原PO的论述为基础讨论法律问题
: 首先 我自己是房仲 要嘘我护航房仲的请自便
:
: 房仲没有骗你
:
: 中古屋本来就多少有壁癌
:
: 高雄中古透天至少都20~30年以上
:
: 壁癌难免
:
: 这边没讲到是否做瑕疵担保
:
: 如果确实半年内发现有漏水情况 可要求屋主修缮
这个"半年内"不见得是正确的哦 慎之~慎之~
:
: 如果没做瑕疵担保
:
: 那就是屋主已经有折让价金给你
原原PO在他的文章已经有说了
"那间房我们购买价没有低" 并没有折让价金的情形
而且原原PO也没有提到他们有免除卖方的瑕疵担保责任
所以针对上述二点就不必再跳针+无限循环了
:
: 不知道这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
: 房仲卖房子不可能把屋主的家具什么全部搬开检查
:
: 仅能以眼睛看到和屋主讲的状况的尽到告知义务
:
: 至于你说的态度不同 状况没讲清楚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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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22 01:57:00
看的好累,先帮你嘘。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6-04-22 02:09:00
认真文,推一个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6-04-22 02:39:00
民法的瑕疵担保为5年 问题在于举证是买的时候就有不是因为 地震 装修 使用习惯所导致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22 02:40:00
原po是后来才说他们没有买比较便宜这方面不能怪房仲大哥
作者: togs (= =")   2016-04-22 02:40:00
我买的时候拍照摄影请水电见证都做 不过就算真的漏也懒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6-04-22 02:40:00
才会以发现的半年内要做出请求 来做保固半年的说法交屋的前半年 基本上屋主很难举证不是他的问题除非有动装潢
作者: togs (= =")   2016-04-22 02:41:00
光房仲那边就挡到一个诡异的程度...都懒得argue了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22 02:42:00
判例中漏水无法修缮的部分包含天花板和所谓无法修缮的墙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6-04-22 02:42:00
但是一旦超过半年 换成买方的举证问题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22 02:43:00
我认为这个很重要是因为讨论串的资讯无法得知讨论的房屋
作者: togs (= =")   2016-04-22 02:43:00
不期不待 重新来过一定在开价过程先谈(不过也可能无法成交
作者: keepsmiling (雨後)   2016-04-22 03:42:00
作者: cutybabytw (cutybabytw)   2016-04-22 04:36:00
专业
作者: niwat (原来如此)   2016-04-22 08:54:00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6-04-22 11:53:00
大推 这种有理有据的文在假资讯充斥的年代才是有价值的
作者: roseritter (满城皆带闪光弹)   2016-04-23 09:36:00
推一下
作者: horol (Kitten)   2016-04-24 03:06:00
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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