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公寓顶楼加盖为什么不拆?

楼主: sdhpipt   2016-04-04 14:10:27
推 Jim43: 台北目前新建物都要检查过才能交屋,所以新成屋违建是不可 04/03 20:27
→ Jim43: 能,前几年主打的夹层挑高,现在没一间有。通常以前顶加违 04/03 20:27
→ Jim43: 建都是连着顶楼的,而正常顶楼就该内缩,也就是顶加的违建 04/03 20:27
→ Jim43: 就包括顶楼外推和上面加盖,如果是原屋主被拆是活该,但如 04/03 20:27
1.夹层挑高现在没一间有???
你知道现在很多3米+4.2米错层式建案吗?
这种房子4.2米那边要干嘛?大家都知道吧 XD
http://goo.gl/05s8Us
现在夹层屋变少的主因
是因为台北市在申请建照时
禁止住宅楼层平均高度超过3.6米
所以你看不到整层都4米以上的住宅了
会变成3+4.2也是因为平均起来是3.6没有超标
2.正常顶楼就要内缩????
坦白说,未必!
顶楼内缩的主因是因为建筑削线
大部份都是因为屋前巷宽加上前院深度计算高度比的问题
让最上面楼层没办法盖满
如果你不盖那么高的话,顶楼不内缩也没关系
四十年前台北市有很多五楼墙壁内斜的房子
就是这样产生的
容积管制之后,也可能是剩余容积盖不满一层楼
所以盖了部份楼层
也有人在最高2楼层规划为合法楼中楼
最高楼层就挑空解决剩余容积不够的问题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04 14:20:00
老一辈的建设公司很多预售的时候就跟你讲好要加盖到几楼管线结构这些图都帮你算满画满... 所以交屋后盖满很安全再往下一代的反而都没有这种贪小便宜的智慧玩到家破人亡台湾有些暗黑智慧被暗黑能量吃掉失传了...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4-04 14:25:00
夹层的确没消失,只是更低调。弄出平均楼高合法,就生出额外4.2的挑高然后摆明就是让你改夹层甚至帮你改好。
作者: HeartBrokeRs (丹堤之恋)   2016-04-04 14:36:00
3米4米2的复合式夹层现在也不能盖了啊
楼主: sdhpipt   2016-04-04 14:40:00
有不能盖吗? 信义A+不就是3+4.2还是他是旧建照?刚刚查了,内湖山丘小墅,建104-8168,还是可以盖3+4.22015年的建照
作者: Jim43 (小盛)   2016-04-04 22:55:00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屋检查时没夹层就可以,后来再自己盖自住没差,但你有夹层租人或被恶邻发现,说真的要去举发很容易,而且照柯p的说法未来法律是房屋买卖都要检查,也就是违建要先拆才能交屋,虽然实行上有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买到便宜大空间的同时,多考虑才是...以前就是一直处在灰色地带,才会一堆小建商违建一体成型照盖照实价卖,买方也觉得反正政府管制松,不可能会拆就买,历史共业无误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05 09:11:00
只要守住安全这个基本盘就够其他管太多扰民浪费资源...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4-05 11:50:00
自住买到挑高,还是会改夹层。就算检查也没差住个十几年很够本。而且换房未必会卖台湾人如果不急缺钱,很喜欢留着。毕竟夹层屋权状坪数不高,拆夹层再卖不划算留着不管租人或给小孩或当仓库都比卖掉好政府要管这一块只是增加投资客麻烦。不能改了再卖顶多是卖了再一并约定连同增建一起帮你搞好。以后钢梁和钢梯可能搞成用锁的可拆式。
作者: Jim43 (小盛)   2016-04-05 18:00:00
只能说绝版了,要便宜这样买自住其实划算,只是一样有拆的风险就是,未来随便修个法,检举有奖金之类的,一定有人专找这种麻烦但看目前的风向是,过去的屋子政府默许,新房子是绝对不能再有夹层和顶加和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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